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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经审查,****农场跃进社区锅炉改造项目、****中心建设项目、**市海江镇胜******社烘干塔建设项目、**市巨祥****公司烘干塔建设项目、**市2026年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商贸有限公司晾晒场和粮食烘干项目6个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7月13日至7月17日(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示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示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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