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县高新区南区新能源产业园二期项目EPC+O总承包工程—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网)
| 招标单位名称: | **** |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 152****3379 |
| 招标代理名称: | **** | ||
| 招标代理负责人: | 康先生 |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 | 189****8178 |
| 监管部门名称: | ****建设局 | 监管部门联系电话: | 0796-****312 |
| 交易中心名称: | ****交易中心 | 交易中心联系电话: | 0796-****609 |
**县高新区南区新能源产业园二期项目EPC+O总承包工程—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县高新区南区新能源产业园二期项目EPC+O总承包工程—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由安发改行政审批字[2026]115号批准,招标编号赣**福县货物招字【2026】1号-1,现就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发布招标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县高新区南区新能源产业园二期项目EPC+O总承包工程—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
2、标段划分:本项目为1个标段;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内容:对**县高新区南区新能源产业园二期项目EPC+O总承包工程中的电梯16台进行采购及安装招标,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安装地点:**县严田镇;
6、交货期及安装期:接到招标人书面通知书之日起30天内货到现场。安装时间30天完**装调试,所有电梯安装完成后30天内通过质监部门验收。施工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或因招标人原因,总工期顺延;
7、项目投资: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300元;
8、质量及其他要求:
(1)全新、正品、符合国家有关规范、合格标准;
(2)全部供货设备的进场、安装、调试、试车及竣工验收工作,各阶段实施时间均须服从招标人统一统筹安排。若招标人因土建施工、配套工程或其他客观因素需对整体工期予以合理顺延,投标人须无条件予以配合、接受,不得以此提出工期索赔、费用增加等任何诉求。
9、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10、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肆万元整。根据吉府办字【2023】22号文件精神,本项目执行“信用+承诺”免缴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附件1)即可。
11、本项目招标人为****,现授权其分支机构********公司,全权代表招标人与本项目中标单位签订本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合同,分公司签订合同产生的****公司****承担。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为代理商必须提供所投电梯品牌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授权函和代理商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函。
3、提供开标前6个月内任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文件(缴税凭证或证明)复印件和开标前6个月内任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复印件(缴纳社会保障****社会保障局出具的缴纳明细或投标人社保登记证)。标书代写
4、根据《关于印发在全市公共**交易领域对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通知》(吉市管办字【2024】7号)要求:投标人应当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加盖单位公章作为资格文件在投标文件中体现,信用报告生成日期为开标截止时间前7日内有效。查询路途:进入“信用中国”官网 → 在右上角的“查询”端口输入企业名称→ 点击企业名称进入企业页面 → 点击“下载信用信息 报告”→下载并生成《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以上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实的作无效标处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标书代写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6、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拟投本项目的电梯制造商或合法代理商。
6.1、投标人如为制造商,须满足下方(1)许可;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满足下方(2)许可的同时其制造商须满足下方(1)许可:
(1)具有《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曳引驱动乘客电梯 B 级及以上许可(按电梯类型确定);所提供证书不能体现电梯制造许可等级的,须同时提供能够体现电梯制造许可等级的型式试验证书,制造商是电梯型式试验证书中制造单位。
(2)具有《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曳引驱动乘客电梯 B 级及以上许可(按电梯类型确定);所提供证书不能体现电梯安装、维修许可等级的,须同时提供能够体现电梯安装、维修许可等级的型式试验报告。
许可参数级别判定标准如下,A1:额定速度>6.0m/s;A2:2.5m/s<额定速度≤6.0m/s;B:额定速度≤2.5m/s。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潜在投标人必须在**省公共**交易平台注册并办理**省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投标人可从**省公共**交易平台以“其他类型(投标人)”身份,登录系统页面,报名并下载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电子标服务
获取时间2026年07月13日至2026年8月3日09:30 止,请投标人自行下载。各投标人请及时关注**省公共**交易平台上发布的答疑澄清,由于投标申请人未查看或查看不及时而产生的后果自负。
四、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1、本项目为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省公共**交易平台。
2、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6年08月03日 09:30
3、本项目开标地点:****交易中心
4、本项目为电子化招投标,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场参加开标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进入“**市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线上签到(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五、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公告在**省公共**交易平台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址:**县高新区南区新能源产业园二期项目EPC+O总承包工程项目部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152****3379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泰****兵大道6号(县委1栋2单元302室)
联 系 人:康先生
联系电话:189****8178
电子邮箱:****@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