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园区管理机构,****公司、****公司:
根据《****信息化厅******省商务厅关于2026-2027年省级促进产业有序转移资金项目入库的通知》****园区函〔2026〕29号)的要求,现就组织2026-2027年省级促进产业有序转移专项资金项目入库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组织申报
(****公司****公司根据《**市省级促进产业有序转移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细则》(附件1)的内容,按要求申报“对主平台予以融资奖励方向”和“对主平台标准厂房建设予以奖励方向”的奖励。
(二)请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园区管理机构高度重视,结合实际情况,按照《**市省级促进产业有序转移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细则》(附件1)有关内容,广泛宣传发动,指导符合条件的项目(企业)开展“支持产业承接地区产业项目建设投产方向”入库申报,未按规定程序和要求纳入项目库的项目将不予安排资金扶持。
(三)省级产业有序转移专项资金实行总额控制,择优遴选项目予以支持。入库项目不等同于最终省财政资金给予支持的项目。
二、申报程序
(一)企业提交资料
符合条件的企业对照申报要求编写申报资料,装订成册(项目申报所提供的复印件资料均需加申报单位的公章,并注明“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字样),将纸质版材料扫描成电子版(U盘),****园区管理机构汇总并审查。除编制书面申报材料外,申报企业需于2026年7月31日前通过“数字工信”平台(https://gdii.****.cn/szgx/)进行线上填报,未在规定时间登录平台提交申请资料的项目不得纳入项目库,并确保电子版材料与书面材料保持一致。
****园区管理机构初审
1.对主平台予以融资奖励方向、对主平台标准厂房建设予以奖励方向
****公司、主****园区开发公****公司****公司****公司****政府同意后报备的清单为准,每个片区不超过1家)根据项目所在地,按照要求****园区管理机构进行初步审查,出具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的审查意见后,报属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高新****信息化局)。
2.支持产业承接地区产业项目建设投产方向
园区管理机****园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要求编制的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出具关****园区的四至范围、建成投产时间、产业转移以及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的审查意见后,报送属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三)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复核
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园区做好专项资金申报工作,对申报项目进行复核,出具审核意见向我局行文推荐上报。
(四)项目评审入库及公示
****信息化局完成受理申报材料后,按要求委托第三方评审机构(专家)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经****党组集体研究审议、市政府审定(如有需要)后形成项目入库和优先排序结论,****信息化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信息化厅。
三、工作要求
(一)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该项资金申报工作,根据通知要求,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召集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并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严格把关。
(二)申报材料提供复印件的均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含骑缝章),并带原件供属地工业和****园区管理机构现场核对。
(三)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认真做好项目材料初审工作,包括:核实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予推荐违法违规使用财政资金的企业;特别做好“查重”工作,企业不得重复或多头申报省级资金。
(四)产业有序转移资金按“谁推荐、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实行责任追究机制。对资金审核过程中涉及违法违纪行为的责任人员,一律依有关规定予以责任追究,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请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于2026年7月31日前将企业入库申报资料[纸质版一式六份,附电子版(U盘)],审查意见、推荐文、项目汇总表、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加盖公章,1式2****工业园区科),逾期不予受理。为确保入库项目质量,我局将组织对入库项目进行实地核查。
(六)我局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本资金项目申报事宜,严禁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本资金项目申报,严禁对项目申报收取任何费用。严禁项目单位接受任何机构或个人违规服务代理本资金项目申报。省级有序转移专项资金不得用于支付委托任何第三方机构或个人代理协助项目申报的报酬。如认为本项目入库通知涉及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可一并向我局反馈。
附件:1.**市省级促进产业有序转移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细则
2.项目建设投产方向申报材料清单(企业填报)
3.主平台融资奖励方向申报材料清单(企业填报)
4.标准厂房建设方向申报材料清单(企业填报)
5.项目汇总表和绩效目标表(县(市、区)工信及**高新区填报)
6.“十四五”全省制造业总体空间布局的产业集群方向
7.****信息化厅******省商务厅关于2026-2027年省级促进产业有序转移资金项目入库的通知
8.县(市、区)主管部门申报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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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9日
(联系人:工业园区科 范铠韬 ****792)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