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教育馆展示效能、优化展馆整体展示环境、丰富法治宣传教育形式,充分发挥法治阵地普法**作用,****拟****教育馆实施升级改造项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合法合规经营单位公开询价,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踊跃参与报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询价项目名称
****教育馆升级改造项目
二、项目概况及改造内容
1.项目地点:****教育馆(**区棠梅路3号)
2.项目预算:本次项目最高限价40000元(人民币肆万元整),报价不得超出最高限价,超出限价的报价一律无效。
3.改造内容:包含展馆原有老旧展示内容、展板、装饰设施拆除清运,展馆整体升级方案设计、效果图及施工图制作、现场施工安装、软装优化、内容更新调试、场地清洁、竣工验收及后期质保等全部配套工作。供应商需结合展馆现有布局及法治宣传工作需求,优化展示内容、提升展馆整体观感和普法展示效果。
三、供应商资格及相关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广告设计制作、室内装饰装修、展览展示服务等相关业务范围。
2.供应商须具备展馆设计、广告制作、室内装修装饰施工等相关实操能力,能够独立完成本项目设计、施工、落地验收全流程工作,具备完善的服务体系和售后保障能力。
3.供应商近2年内须有文化展馆、法治阵地、宣传展厅等相关设计施工服务案例,需提供对应案例证明材料(项目合同复印件、现场效果图、验收证明等均可)。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分包、转包,一经发现取消参选资格。
5.供应商无重大违法失信记录,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四、报价材料提交要求
供应商须统一整理全套报价材料,装订成册、密封封装,具体包含以下资料(所有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1.企业资质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项目响应材料:改造设计思路、施工流程、工期计划、质保服务方案。
3.报价文件:规范填写的报价函(含分项报价、总价),字迹清晰、内容完整,不得涂改、增补,修改无效。
4.业绩案例材料:近2年相关展馆设计、装修、文化宣传项目案例。
5.所有报价材料需装入密封信封/档案袋,封口处骑缝加盖单位公章,未按要求密封、盖章的报价材料视为无效报价。
五、工期及质保要求
1.工期要求:中标单位接到采购人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方案定稿,整体项目需在45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施工、调试、清洁及验收工作,具体工期以双方合同约定为准。
2.质保要求:项目整体质保期不少于1年,质保期内出现设施损坏、内容脱落、设备故障等问题,中标单位需在24小时内响应,免费维修、更换、整改。
六、询价方式及评审标准
1.本次采用公开询价、综合评分择优方式确定**单位,不单纯以最低价中标。
2.评审维度主要包含:报价合理性、项目实施方案专业性、过往案例质量、工期及售后保障、企业综合实力等,综合得分最高者确定为本次项目承接单位。
3.若有效报价单位不足3家,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竞争性磋商、直接选定等方式确定承接单位。
七、报名及材料投递时间、方式
1.报名及投递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7月17日17:30截止(逾期投递的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2.投递方式:现场投递或邮寄投递(邮寄以签收时间为准,逾期无效)。
3.投递地址:**市**区棠梅路3号209办公室
4.工作时间:工作日8:00-12:00,14:30-17:30(节假日不受理)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操文静
联系电话:0553-****133
联系地址:**市**区棠梅路3号209办公室
九、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报价所有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无论询价结果如何,采购人不承担任何报价成本费用。
2.供应商提交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若存在弄虚作假情况,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参选及中标资格,列入采购人失信名单。
3.中标单位需在接到中标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对接签订服务合同,严格按照方案及合同要求完成项目施工,逾期未对接签约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4.采购人有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对本次询价内容进行调整、延期或终止询价,且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5.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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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