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温尼龙树脂材料生产项目的总平面及建筑设计方案修改批前公示

审批
福建-漳州-云霄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1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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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温尼龙树脂材料生产项目的总平面及建筑设计方案修改批前公示
发布时间:2026-07-13 15:37

我局于2025年12月核准高温尼龙树脂材料生产项目的建筑方案,地址位于**县列屿镇富企企业北侧,建设用地面积16904.16㎡。

为应对未来激烈的市场发展变化,实现精细化、智能化生产需求,依业主申请,******公司于2026年7月13日向我局提出申请。原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222025GG****585)、(建字第****222025GG****510)及附件、附图、附表收回,变更后重新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现拟对该项目设计方案进一步优化,在符合土地出让规划条件的前提下,拟同意该项目总平面图修改。现将调整前后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公示如下:

拟对该项目设计方案进一步优化,在符合土地出让规划条件的前提下,拟同意该项目总平面图修改。

现将调整前后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公示如下:

一、修改前、后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对照表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前后对比
建设用地面积 16904.16㎡ 16904.16㎡ 0
建筑总占地面积 6827.53㎡ 7602.64㎡ +775.11㎡
建筑系数 40.4% 44.97% +4.57%
建筑总计容面积 17995.12㎡ 19650.00㎡ +1654.88㎡
总建筑面积 17456.78㎡ 11108.66㎡ -6348.12㎡
容积率 1.06 1.16 +0.10
绿化率 0 0 0
机动车停车位 18辆 21辆 +3
非机动车停车位 59辆 46辆 -13

二、主要单体建筑调整(单位:㎡)

1#综合楼由原来平面尺寸33X15,调整为19X13,开间减少14米,

进深减少2米,层数不变。

2#门卫取消。

3#公用工程房楼栋号改为2#,平面尺寸为18X31.2米,原来建筑高

度为6.2米局部8.7米,调整为统一8.2米。

4#事故水池初期雨水池、地上成品消防水箱,位置大小不变,楼栋改为3#。

5#污水处理池位置大小不变,楼栋改为4#。

6#联合厂房A,11#联合厂房B取消,改为5#联合厂房。

8#甲类仓库楼栋号改为6#,平面尺寸改为10X11.7米。

9# 8号乙类储罐区、泵区楼栋号改为8#,占地面积由552.16平方米调整为476.34平方米(含12平方米泵区)。

新增7#丙类厂房,平面尺寸21X14.7米,建筑面积308.7平方米,建 筑高度12.20米。

设计单位:****设计院有限公司;

设计资质:建筑(建筑工程)甲级;

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条规定、《**省实施〈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现将拟核准的修改方案进行公告,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建设行政许可听证工作规定》第四条、援引《****建设厅关于行政许可申请审查过程听取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意见暂行规定》第十条、《****建设厅关于行政许可听证程序暂行办法》第十七条(三)规定,现该事项履行陈述、申辩和有要求听证权利告知。凡直接涉及重大利益关系的当事人,可在本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等法定形式向我局进行陈述、申辩或依法申请听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权利,本局将予以核准以上变更事项(备注:进行陈述、申辩的,需在本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提出)。

****办公地点:**县侨兴路39号,邮编:363300,网址:http://www.****.cn/, 联系电话:0596-****335,联系人:小吴。

附件:******公司总平面布置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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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13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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