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2026****纪念馆**名人馆设备更新项目
原项目编号: ****
原公告日期: 2026年07月01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2026****纪念馆**名人馆设备更新项目招标文件补疑2
项目编号:****
一、投标人疑问回复内容
1.关于第1标段货物主要技术参数中“◆铝型材壁厚”修正标准依据的疑问
答:◆铝型材壁厚规格技术参数调整为:壁厚允许偏差应符合GB/T 5237.1—2017。具体详见本补疑第二部分招标文件澄清内容。
2.关于第1标段货物主要技术参数中“◆板材甲醛释放量、◆板材环保等级E0级”的疑问:①调整拆分板材环保、柜内空气污染物两项独立条目;②调整统一全文污染物浓度计量单位;③调整删除无标准支撑的苯含量限值;④分别标注板材气候箱法、整柜密闭检测对应的执行标准
答:①参数表格中在“板材”块面明确了板材环保要求,在“密封与环境控制标准”中明确了柜内空气污染物限值要求,事实上已经做了拆分,是两项独立的条目。
②GB/T 39600-2021中对板材甲醛释放量的要求是≤0.05mg/m3,使用的单位是mg/m3(后附图);GB/T 36111-2018中对文物柜内污染气体限值使用的单位是μg/m3(后附图)。因此,在采购需求中直接引用了国标内容,而非混用两种单位。为了方便投标人提供佐证材料,在板材块面的甲醛单位后已另标注了换算单位后的数值,同时将参数“板材甲醛释放量”并入“板材环保等级”条目,对重复条目进行合并。
③同意删除苯含量限值。
④投标人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带有CMA标志的检测报告扫描件即可,不限于使用何种测试方法。
3.关于第1标段货物主要技术参数中“密封与环境控制标准”规范表述的疑问
答:①补疑1回复中提及WW/T 0066是引用GB/T 36111-2018标准中4.7.1的原文,并非指WW/T 0066有明确的各类污染物的限值。
②具体详见本补疑第一部分投标人疑问回复内容中第2项疑问回复。
③GB/T 36111-2018中对于文物展柜内污染气体的限值是指文物展柜相应数据应达到的基础最低准入标准。****纪念馆和**名****博物馆、****基地****小学****基地,正在积极争创国家一级馆,此次设备更新项目中对展柜的改造升级,是为下一步引进国内外文物精品展览做好准备。在文物交流展**达成中,必不可少的一项就是展出方是否能提供文物安全的展出环境;馆际文物外借或展出**均严格审核展柜微环境指标,仅达标国标基础限值无法满足珍贵文物展出条件。因此,招标文件要****博物馆的工作目标。
④招标人经市场调研,测量VOCs的手持设备通常以PPB或PPM作为单位,使用μg/m3的设备较少,为了方便投标人提供报告,并为之后的项目验收做好准备,故招标文件采用了ppb。按照当下投标人提出的建议,参照GB/T 36111-2018,技术参数“展柜内空气VOCs浓度限值”调整为600μg/m3。具体详见本补疑第二部分招标文件澄清内容。
4.关于第1标段货物主要技术参数中“◆环境实时监测、◆自动化调控”的疑问:是否调整明确两项指标CMA检测参数及标准或放宽佐证材料形式,允许厂家技术说明书、软件著作权、系统图纸响应
答:已调整,具体详见本补疑第二部分招标文件澄清内容。
5.关于第1标段货物主要技术参数第二节临时库房门技术条款中约定中“4.2防盗性能技术要求”是否调整删除“经**部检测出具”相关要求的疑问
答:同意删除“4.2防盗性能技术要求”中“经**部检测出具”的要求。
6.关于第1标段货物主要技术参数中“恒湿功能”的疑问:是否调整删除要求“投标文件提供的检测报告中具有产品的现场测试图片”标书代写
答:同意删除“恒湿功能”参数中“投标文件提供的检测报告中具有产品的现场测试图片”的要求;具体详见本补疑第二部分招标文件澄清内容。标书代写
7.关于第1标段货物主要技术参数中“◆蓝光防控级别”,是否调整删除该技术参数的疑问
答:技术参数“蓝光防控级别”调整为RG1(低危险)。
二、招标文件澄清内容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安装)要求中六、货物主要技术参数:第一节展柜、文物保存环境监测和调控系统参数已调整,详见本补疑PDF附件内容。
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第1标段“技术参数响应情况”已调整,详见本补疑PDF附件内容。标书代写
3.关于第1标段货物主要技术参数第二节临时库房门技术条款中约定中“4.2防盗性能技术要求”现调整为:防盗性能技术要求:防盗门在普通机械手工工具、便携式电动工具等相互配**用下,在20min的净工作时间内,不能打开门或切割出一个穿透门体的615cm2的开口。防盗性能需符合国家标准GB 17565-2022中4级。(中标后签订合同前中标人须向招标人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带有CMA标志的检测报告扫描件,招标人有权进行核查)
4.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现延期至:2026年07月28日10时30分。本项目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现延期至2026年07月28日10时30分;本项目开标地点现变更为:**市**新区**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大道与**路**)2楼11号开标室。标书代写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标人:****
地 址:**市**区云谷路303号
联系人:杨工
电 话:0551-****7298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新区**路2588号(**大道与**路**)
项目负责人(联系人): 吴淼
电 话:0551-****3230、****3923
2026年07月13日
答疑发布日期:2026年0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