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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 2026-07-13 | 挂牌结束日期2026-07-24 | |
| 2.05 | ||
| ****公司 | ||
| 任经理 ****1316 | ||
| **** | ||
我要报名 资产包详情
| 项目编号 | **** |
| 项目名称 | 资产包267(车检雷达、电动伸缩门、通用摆闸等) |
| 转让底价 | 10.227291万元 |
| 挂牌日期 | 2026-07-13 |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6-07-24 |
| 资产概述 |
本次转让标的为一批板房、家具、家电等固定资产,分拆为288个资产包转让(详见明细表),现存放于火官方舱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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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所在地 | **省 - **市 - **区 |
| 重大事项披露 |
1.本次转让标的为一批板房、家具、家电等固定资产,分拆为288个资产包转让(详见明细表),现存放于火官方舱现场。
2.意向受让方须完全认可由**德势弘房地****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鄂德资评报字[2026]第0015号)中的全部内容,并不持异议。
3.本次转让标的挂牌价格为含税价格,转让方收到价款后向受让方开具13%的增值税发票。
4.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前应自行前往标的物现场勘察,本次标的是以现状转让,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为由拒绝按现状接收该标的。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前需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本次转让标的现状和瑕疵,并对本次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保管、移交、拆除、装卸、运输、市场价格波动等风险)有充分的认识,不因资产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向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
5.转让方提出:
①本次转让标的是以转让方提供的《明细表》所列资产进行移交,若标的数量及质量与《明细表》存在差异,不影响本次交易的成交价格和标的正常交割。
②受让方须在支付完全部交易价款及全部产权交易服务费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与转让方完成资产的清点和移交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拆除、装卸、运输等工作),受让方未按上述规定时间与转让方完成资产的清点和移交工作的,视为已移交。受让方全部款项支付完成后,资产安全保管责任由受让方负责,移交后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资产的毁损、灭失等风险)全部由受让方承担,资产的移交及进场拆除时间以转让方通知为准,受让方在转让方规定时间内完成拆除及运输工作,逾期未转移,视为遗弃,转让方有权自行处理。受让方进场后,按要求分别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拆除、搬运工作,拆除搬运工作应当保护好其他资产,如有损坏则按照对应资产评估价格进行赔偿。出库时,由转让方资产管理员、现场安保、现场负责人、综合/财务人员、受让方或持授权委托书的代表在《出库单明细表》签字后方可离场。
③标的的拆除、装卸、运输、保管及废弃物处理等工作,由受让方自行负责,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及相关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6.****交易所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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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 |
|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受让方采用的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6-07-13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按约定工作日为周期**信息披露 |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 延牌规则 | 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最多**20个周期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价款交纳说明 | 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须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及《火官方舱资产拆除安全协议》,并在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我的订单】中完成对剩余交易价款和全部产权交易服务费的确认付款操作。 |
| 优先权人是否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 不涉及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交易保证金详见明细表万元到****交易所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日17:00前在“e产权”——【个人中心】——【我的订单】中完成保证金的确认付款操作(以挂牌截止时间前到账为准);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报名登记的意向受让方名称即为交纳保证金的主体)。 2.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须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及《火官方舱资产拆除安全协议》,并在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我的订单】中完成对剩余交易价款和全部产权交易服务费的确认付款操作。 3.受让方须同意****交易所在收到全部产权交易服务费及全部交易价款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标书代写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2.05 |
| 交纳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00前 |
| 保证金交纳说明 | 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交易保证金详见明细表万元到****交易所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日17:00前在“e产权”——【个人中心】——【我的订单】中完成保证金的确认付款操作(以挂牌截止时间前到账为准);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报名登记的意向受让方名称即为交纳保证金的主体)。标书代写 |
| 保证金内容及处置方式 |
1.在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仅有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其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挂牌截止后,如征集到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进行交易,各合格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竞价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未竞得转让标的的其他合格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意向受让方“我的账户”中(意向受让方如需提现,可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资金管理(资金转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
2.经资格审核,被确定为不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该意向受让方“我的账户”中(意向受让方如需提现,可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资金管理(资金转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
3.如因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将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取****交易所****公司按约定应收取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赔偿,经转让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转让方和****交易所****公司的经济损失,转让方和****交易所****公司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受让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①挂牌截止后,意向受让方单方要求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以协议或网络竞价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③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或在竞价过程中以受让文件报价单中最高报价为起始价格,最高报价意向受让方不应价的;④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⑤意向受让方未履行受让本项目时做出的相关书面承诺的,或相关承诺与事实不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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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服务费付费主体 | 全部由受让方承担 |
| 勘测时间 | 工作日期间提前电话预约 |
| 联系人姓名 | 蔡伟 |
| 联系人电话 | 192****5384 |
| 转让方信息 | |
| 转让方名称 | **** |
| 估值机构 | **德势弘房地****公司 |
| 估值依据类别 | 评估报告 |
| 核准或备案 | 备案 |
| 核准或备案机构名称 | ****政府****管理局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26-05-21 |
| 评估基准日 | 2025-12-23 |
| 评估值(万元) | 9.05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