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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的变更申请,我局拟审定位于**县卓洋乡林前村的****卓洋35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变更,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及《**省城乡规划信息公开公示暂行办法》的规定,现进行批前公示。
一、因企业需要,****拟对设计方案做如下调整:1、变更项目红线面积由2110.25平方米,合3.1654亩变更为红线面积1746平方米,合2.6189亩。2、绿地面积变更前589平方米,绿地率27.91%,变更后433平方米,绿地率24.80%;3、主要各项技术经济指标相应调整。
二、变更后规划控制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如下:
三、公示图纸:变更前后的总平面图、变更前后的鸟瞰图。
四、公示地点:****政府网站 。
五、本公示非审批文件,最终应以我局正式总平面方案批准文件为准。
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与该事项有直接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书面法定形式向我局申请陈述、申辩、听证等;逾期未提出陈述、申辩、听证等要求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本局将依法办理相关审批程序。
本局联系地址:**县**街道614中路96号
联系电话:0593-****067 0593-****066
******局
2026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