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203藤县度村至佛堂山路面改造工程补遗通知(二)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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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203**度村至佛堂山路面改造工程

补遗通知(二)

各潜在投标人:

一、项目名称:S203**度村至佛堂山路面改造工程

二、项目编号:****

三、招标人名称:****

地址:**市**区**路冷水冲11号

联系人及电话:韦工;0774-****181

四、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市**区**三路30号神冠豪都B栋1单元1008号房

项目联系人:黄泳瑜、覃文思,联系电话:0774-****935

五、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7月7日;

六、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内容作出如下更正: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3.4.1投标保证金

其他要求:

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提交,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

其他要求:

(1)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提交,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

(2)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招标人主体责任履行指引〉的通知》(发改法规〔2025〕1358号)第十九条的规定,投标人以纸质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须在开标当日携带保函原件到开标现场进行核验。标书代写

递交纸质保函时间:开标当日上午8时30分至9时30分,逾期不予接收。标书代写

纸质保函接收地点:**壮族自治区**市**区星湖路22号(**壮****交易中心)开标楼本项目开标室****交易中心****服务大厅开标当天的显示大屏)。标书代写

以纸质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未按要求递交纸质保函原件的或者逾期送达的或者现场核验发现保函存在造假或保函与招标文件要求不符的,以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委员会否决其投标文件。

核验途径:若保函已载明开具机构的官方查验网址或官方电话,可登录开具机构的网站查询或拨打电话核实;若保函未载明开具机构的官网网址或电话,查询开具机构的官方网址或电话,向开具机构核实。

纸质保函原件需现场提交,不接受邮寄。提交纸质保函的人员必须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否则不予接收。提交的保函需双方现场核验,并签字确认核验结果,否则不予认可,****委员会依法否决其投标文件。

(注:纸质保函原件不予退回,超过保函有效期后自动失效。)

特此公告。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授权的项目负责人: (签字)

2026年7月13日

附件(2)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7-13
答疑公告
S203藤县度村至佛堂山路面改造工程补遗通知(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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