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改革局:
你局报来《关于申请**港******公司那茂码头工程项目延期开工建设的请示》(平发改报〔2026〕11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市那茂码头工程项目于2024年9月26日获得我委关于项目核准内容变更的批复(百发改基础〔2024〕1号)。由于《**港总体规划(2035年)》作为各项报批程序的前置条件且目前尚未取得批复,导致该项目无法在核准变更文件有效期内开工建设。鉴于该项目的建设能够为我市提供稳定水运物流运输通道,降低企业物流成本,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我委同意**市那茂码头工程项目延期开工建设,期限至2027年9月26日。请你局督促项目业主严格按照原核准变更文件批复事项加快办理开工前相关手续,尽快开工建设。项目在**时限内未开工建设,我委不再办理延期,核准变更文件自行失效。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688;****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
****
2026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