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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林****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要求重新审批岩茶乡冷独村顶额至卡罗通屯道路项目立项的请示》及相关材料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我局2026年1月16日以“隆发改〔2026〕8号”文件同意批复《岩茶乡冷独村顶额至卡罗通屯道路项目建议书》,现因项目总投资变更,为加快项目前期工作,同意建设岩茶乡冷独村顶额至卡罗通屯道路项目。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建设地点:**县岩茶乡冷独村。
四、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屯级道路3.54公里,路基4.5米、硬化路面3.5米、厚度0.18米及路肩、水沟、涵洞等配套设施工程。
五、项目计划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计划总投资164.35万元。资金来源为**县2026年提前批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
六、废止《关于岩茶乡冷独村顶额至卡罗通屯道路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隆发改〔2026〕8号)。
请据此批复开展下一阶段工作,并进一步增强项目管理,提高工作水平,防止再次出现变更调整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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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