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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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前郭县阿穆尔大街
邮 编:138000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 与情况 |
| ****年烘干3万吨粮食项目 | **市前郭县查干湖镇新戎村前衣屯 | **** | ******服务中心 | 该项目位于**市前郭县查干湖镇新戎村前衣屯,占地为工业用地,建设性质为**。项目东侧9m为居民,南侧36m为居民,西北侧3m为居民,北侧为五右线G503。厂区总占地面积22504.77㎡,建筑面积为5228㎡。主要建设内容为:一座 300t/d 粮食烘干塔、锅炉房1间(内设1台6t/h 燃生物质热风炉,年燃生物质成型颗粒8000t/a)、干粮库2间等其他建筑设施及配套附属设施。项目建成后年烘干玉米3万t。该项目总投资400万元,环保投资3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为7.5%。 | (一)必须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及固体废物分别进行有效治理,防止项目产生的污染影响周边环境。 (二)严格落实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废水经沉沙池沉淀后全部回用,不外排;项目运营期、施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排入厂区旱厕内,定期清掏做农肥,不外排。 (三)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该项目生产过程中1台6/h燃生物质成型颗粒热风炉燃烧后产生的烟气经沉降室+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再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确保热风炉烟气中颗粒物、SO2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表2、表4二级排放限值;NOX排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中表2限值要求; 运营期玉米装卸、筛分、输送、烘干等过程产生的粉尘采取装卸区设置围挡、输送机设置封闭罩、筛选设备封闭等措施,确保厂界处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强化无组织废气控制与治理,确保热风炉周边无组织排放烟尘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表3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施工期采取工程作业区的料堆应用塑料薄膜封盖及在场地进出口设置车辆清洗设施等防尘措施,确保施工期大气污染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产生的固废物按“**化、无害化、减量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各类固废物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严禁将生产废物、废料直接排放或混入生活垃圾倾倒,防止产生二次污染。施工期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置;施工期安装工程产生的金属废料回收利用;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 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理;废布袋交由厂家回收处理;热风炉炉灰渣、 沉降室除尘灰及布袋除尘器除尘灰、筛选废弃粮食及杂质统一收集外售处理。 (五)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建筑施工场地噪声采取隔声、减振或消声措等措施,确保建筑施工场地噪声排放满足GB12523-2025《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中排放限值;运营期采取选 取 低 噪 声 设 备、减震垫、距 离衰减等措施后,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 类(东侧、南侧、西侧)及 4 类(北侧)标准要求。 (六)项目营运前,应按照规定办理“排污许可”相关手续。 (七)严格落实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热风炉房、厂区地面等相关设施及构筑物应按报告提出的要求,地面做硬化处理,同时做好环境保护防护措施,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 (八)厂区生活用热采用电采暖方式供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