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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省实施〈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的相关规定,现进行批前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7月14日——7月22日(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有关单位或个人对规划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可在公示期内来信、电话或书面等法定形式向我局反映。
来信来访:**市**区八一路439号十楼。
联系人:朱先生 电 话:0599-****035
电子邮箱:****@163.com
附件:华电**峡阳屋顶光伏110kV送出工程路径图(**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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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