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规定,****已委托****承担本次规划环评工作,现按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相关规定进行第一次信息公示,欢迎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本次规划环评的环保问题提出宝贵意见或建议。
一、环境影响评价对象概况
2025年2月7日,****政府发布《关于同意**等5****开发区合并的批复》(湘政函【2025】14号),同意****开发区****开发区合****开发区。
2025年12月10****发改委****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修订成果范围,上****开发区总面积为3733.08公顷,共计5个区块,包含鹤岭片区、九华片区、先锋片区。
鹤岭片区规划发展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产业(先进能源材料及电池)、电子专用化学材料制造、循环经济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先锋片区规划发展通用设备制造业、现代服务业。九华片区规划发展以新能源汽车及汽车零部件、电子信息及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为主导产业,以高端医疗器械为特色产业。湘江科学城、****园区的支撑,升级装备制造产业。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地址:**市**区莲城大道98号
联 系 人: 曾先生
联系电话:0731-****662
电子邮箱:****@qq.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四、公众意见表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网络链接:http://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对本次环境影响评价环保问题感兴趣或有意见、建议的公众,请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下载并填写《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将您的意见或建议按上述联系方式反映给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将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供政府主管部门进行决策参考。
****
2026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