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丰****公司破产清算案,本院于2026年5月22日作出(2026)湘12清申1号民事裁定书:受理申请人潘瑞长对被申请人**丰****公司的强制清算申请。
**丰****公司系2012年9月19****行政局核准登记成立,法定代表人米贤信。2013年12月2日,**丰****公司****管理局吊销营业执照,公司处于停业状态。申请人潘瑞长以“公司解散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为由,向本院申请对被申请人**丰****公司进行强制清算,****公司股东申请对**丰****公司****法院应当受理的“公司解散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法定情形。
参照《****法院关于执行移送破产审查和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第十条的规定,本案类似为简易破产案件。根据《****法院****公司强制清算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第22条,参照《****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二十条,《****法院关于规范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相关工作的指引》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十九条的规定,并参考本院民事审判第二庭的建议,拟从《****二、三级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中随机选取三级企业破产管理人。
二、申报条件
申报机构为已编入《****二、三级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中随机选取三级企业破产管理人。
三、申报方式
网上报名:符合资质要求的申报机构,可于2026年7月20日16时前点击本公告界面上“我要报名”指引的路径进行报名申请。
四、报名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7月20日16时止。
五、选任方式
本院拟定于2026年7月20日17时,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运用系统摇号软件,随机选择管理人。随机摇号选择出的一家为本案管理人;只有一家机构报名的,直接指定该机构为本案管理人;无机构报名的,从《****二、三级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中符合报名条件的破产管理人中随机摇号产生一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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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