醴陵市鸿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综合利用10万吨固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公示

审批
湖南-株洲-醴陵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1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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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综合利用10万吨固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公示

发布时间:2026-07-13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年综合利用10万吨固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环境局**分局

联系电话:0731---****353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年综合利用10万吨固废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市**镇清安铺村隆公祠组(**中小企业产业园内)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公司

项目概况

本项目租赁**市顺发机械闲置厂区进行生产,用地面积为19223.28m2。本项目利用**地区建筑垃圾和**湘汇再生****公司、**市****公司、**市****公司的废泥坯、砖坯、沉淀池沉渣、压滤污泥等一般工业固废生产再生建材。建设内容主要为固废综合利用再生建材生产线对应生产设备的安装,以及厂房改造。****广场砖7万立方米。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建设单位严格执行本环评提出的各项废气环保措施后,运营期废气可实现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不大。

2、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①在厂区四周设置环形雨水收集沟,初期雨水经雨水沟收集至初期雨水收集池(300m3)停留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过程不外排。

②生活污水经四格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周边农田菜地施肥,严禁直接外排。

③生产废水经收集沟收集至三级沉淀池(总容积15m3)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过程,不得外排;收集沟及三级沉淀池均应采用混凝土防渗处理。

④同时配套1个临时贮存池(30m3/个),做好防渗漏处理,非灌溉期(雨季40d)废水贮存于临时贮存池内备用。

3、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4、厂区东、南、西、北四侧厂界各预测点昼间噪声贡献值较小,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区标准,居民点处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 类区标准。

5、企业采取如下降噪措施:①制定相关操作规程,做好对生产、装卸过程中的管理,对原料、成品的搬运、装卸做到轻拿轻放,减少原料和成品装卸时的落差,尽量减少瞬时噪声对周边环境产生的影响。

6、②在设计和设备采购阶段,优先选用先进的低噪音设备,从声源上降低设备本身噪音。

7、③设备安装定位时注意减振措施设计,在定位装置设备与楼面之间垫减振材料,设备基础与墙体、地坪之间适当设置减振沟,减少振动噪声的传播。

8、④合理规划平面布置。项目车间尽量布置在厂区中间,重点噪声源均布置在车间内部,并尽量远离办公生活区及四周厂界。

9、固体废物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建成后,运营期全厂固体废物包括废包装、除尘器捕集粉尘、废布袋、沉淀池污泥、废砖等一般固废和废机油、废油桶、含油废抹布手套等危险废物,以及生活垃圾。其中废布袋、废包装材料暂存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交相关单位处理,除尘器捕集粉尘、沉淀池污泥、废砖回用于生产;废机油、废油桶、含油废抹布手套等危险废物暂存危废暂存间后送有资质单位处理。项目各类固废均能得到合理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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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