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餐厅托管经营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市**区芳林南路芳林大厦2202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8月4日10时00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学生餐厅托管经营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控制食材入口率:各标段为60%。
注:投标人所报投标食材入口率低于本招标控制食材入口率的投标将被拒绝。
5、采购需求:
5.1项目概况:****现有在校师生3238人,其中教职工238人、学生3000人,食堂日常日均就餐人数约2850人,****餐厅一个,餐厅共分三层为学生提供用餐服务,其中一层设置1008个餐位、二层780个餐位、三层704个餐位。本项目拟选定3家餐厅经营单位承****餐厅经营管理,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5.2招标范围:****学生餐厅托管经营项目,通过综合评审,****学校餐饮要求的餐饮企业,由中标单位自主经营和管理,根据学生营养膳食需要,向师生提供安全、放心、质优价廉的餐饮服务与保障。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5.3相关要求:学校集中用餐应当坚持公益便利的原则,微利经营。
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3个标段。
一标段:餐厅一楼10个档口(含民族档口)承包经营;
二标段:餐厅二楼10个档口承包经营;
三标段:餐厅三楼7个档口承包经营;
注:投标人可以对以上各标段同时投标,但一个投标人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投标人可就一个标段进行完整投标,不得拆分,否则将不被接受。
7、质量标准:满足相关国家与地方规范规定及采购人、监管(主管)部门要求。
8、经营期限(各标段):服务期三年(合同自签订之日起计算,一年一签,采购人有权根据年度满意度决定是否续签,总服务期不超过三年。)
1、投标人须具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餐饮服务能力。(投标文件中须附相关证件的复印件及承诺具有相关能力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投标人须****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的主体业态须为餐饮服务经营者或集中用餐单位食堂)。(投标文件中须附相关证件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餐厅****学校、机关餐厅等统一办理的,****学校或相关单位提供的上述证明****餐厅的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根据洛财购〔2021〕11号文件,投标须按照规定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投****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及在以往经营中无任何的食物中毒、消防安全、生产事故、重大投诉等恶性事件、安全事故发生等方面不良记录的承诺函。(投标文件中须附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5、投标****学校管理,****学校在食堂管理上订立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及保障食堂供应质量所采取的各项举措。(投标文件中须附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以核实中标人资格、加分项、承诺等事项的真实性。若发现虚假、伪造资料,有权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
1、时间:2026年7月13日至2026年7月2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市**区芳林南路与丽春路交叉口南50米,芳林大厦22楼2202室)。
3、方式:
3.1现场获取:
如为法定代表人:须提供①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如为委托代理人:须提供①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包含项目名称、标段号、项目编号、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注:上述所有证件要求获取文件时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3.2网上获取:将上述资料原件的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163.com即可,发送后****公司进行信息填报。
4、售价:300元/标段/份,售后不退。
1、时间:2026年8月4日10时00分(**时间)
2、地点:**市**区芳林南路与丽春路交叉口南50米,芳林大厦22楼2212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1、时间:2026年8月4日10时00分(**时间)
2、地点:**市**区芳林南路与丽春路交叉口南50米,芳林大厦22楼2212室。
1、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教育局》网站上发布。
2、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1、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相关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有)。
2、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收费方式标准向中标人计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
地址:**市**区周山大道与香叶路交叉口西北角
联系人:宗先生
联系方式:0379-****76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芳林南路芳林大厦2202室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方式:0379-****9128
邮箱:****@163.com
3、监督单位信息
监督单位:****
监督电话:0379-****7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