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年处理 5 万吨除尘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7月13日-2026年7月15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59-****101
通讯地址:**市**东街324号
邮编:044000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报告编制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年处理 5 万吨除尘灰建设项目 | **省**市**县龙兴镇北梁村西侧 900m | **** | **和清****公司 | 项目租用新****公司闲置厂房,建设2座生产车间,1#生产车间建设一条除尘灰漂洗选铁生产线,2#生产车间建设一条漂洗水结晶提盐生产线。 本项目原料主要来自宇丰厂区高炉除尘灰、烧结机头灰等工序,建设完成后达到年处理 5 万吨除尘灰。 项目总投资金额1000万元,环保投资50万元。 | 项目在建设过程和日常运行管理中,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管理措施和污染防治措施,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上料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排气筒达标排放;烘干废气经密闭管道接入旋风除尘器,处理后与包装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排气筒达标排放。 运输废气通过设置洗车平台、道路硬化、加盖篷布、限速行驶等减少扬尘污染;原料堆存废气通过设置全封闭车间、地面硬化、设置喷淋措施等措施减少无组织废气产生。 运输废气、原料堆存废气及上料废气排放须满足《铁矿采选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1-2012)的相关要求和规定;烘干、包装废气须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相关限值要求。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定期清掏用作农肥。设置洗车平台,汽车清洗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洗车工序,不外排。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建筑隔声,基础减振,置于封闭车间内等措施,确保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垃圾在交由环卫部门处置;除尘灰收集后回用于生产;沉渣底泥收集后与铁渣外售;除重杂质在危废贮存点暂存,并进行鉴定,鉴别后依结果处置。废矿物油及废油桶等危险废物在危废贮存点暂存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合理处置。 (五)严格落实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环评提出的“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地下水污染防控措施和“源头控制、过程阻断、分区防控”的土壤污染防控措施。 (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切实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要求,建立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制定并完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防止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七)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按要求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 (八)加强公众沟通和科普宣传,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及时公开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