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市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工作,助力退役军人高质量就业,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现就公开征集2026年度退役军人教育培训机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标准
(一)具有法定办学资质,取得政府相关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或经政府行政部门认定,****政府补贴性培训项目资质,且在《2026年****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评价机构目录清单》中,具有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可在规定范围内开展培训项目。
(二)具有与培训项目和培训规模相适应的培训场所和实训设施、设备,具有稳定、合格的师资队伍。专业性强的领域或科目,有实训场所或实训**单位。
(三)具有较丰富的教学经验,培训质量较好,相关证书获取率和培训后推荐就业率较高。
(四)遵守职业培训和职业教育法律法规,教学管理制度完善,内部管理规范,学风好、风气正、社会信誉良好,无违规办学的不良记录,法定代表人无不良诚信记录。
(五)汽车驾驶专业和民航无人机(CAAC)专业不受《2026****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评价机构目录清单》限制,可单独申报。
二、申报机构涵盖范围
本次申报机构类型全面开放,涵盖普通高等院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公办及民办正规培训机构、****基地、****基地、****中心、****工作室等各类具备承训能力的合规主体。
三、申报时间、地点及材料要求
(一)申报时间。培训机构集中申报时间为2026年7月13日至7月22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申报地点。具备申报条件、有承训意愿的培训机构,可到企业注册地****事务局申报。
(三)申报所需材料。报名时需提供培训机构法人身份证,办学许可证,登记证书或营业执照,《2026****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评价机构目录清单》备案证明。(以上均带原件和复印件),并填写《**市退役军人培训机构申报表》《**市退役军人培训机构基本情况表》(两个表格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并提供电子版)。
四、其它事项
除公告指定受理单位外,****未指定、授权或委托任何中介机构、个人代理该申报事项。
特此公告。
2026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