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2026年中央财政农业生态资源保护(渔业资源保护)项目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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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2026年中央财政农业生态**保护(渔业**保护)项目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6-07-13 16:39

为切实保护水域生态环境,扎实做好2026年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工作,根据《省财政厅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农业生态**保护(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渔业**保护)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25〕167号)及《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6年省级渔业渔政项目和中央财政渔业**保护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国渔业法》《中国水生生物**养护行动纲要》等有关政策法规,科学规范渔业**增殖放流,坚持数量与质量并重,狠抓渔业**养护,不断丰富水生生物多样性。聚焦经济物种、区域物种、土著鱼类等开展渔业**增殖放流,切实补充水域生态环境中鱼类种群数量,不断修复天然水域生态环境,实现良好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基本原则

(一)生态优先,调整结构。将保护和改善水域生态环境作为增殖放流的首要目标。优先选择交通便利、群众环保意识较强的河段进行放流,确保放流的水生生物能够在自然环境中充分发挥生态作用。

(二)质量并重,注重成效。注重质量优先,严格把控放流苗种的质量,在确保完成增殖放流绩效目标数量的基础上,保障放流苗种的品质,提高放流成活率和放流效果。

(三)遵规守法,规范操作。加强放流苗种的检验检疫,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进行增殖放流活动。

(四)社会参与,提高意识。鼓励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增殖放流活动,提高全社会的水生生物**保护意识,构建政府引导、社会关切、群众关心的良好工作格局。

三、实施背景和可行性分析

(一)实施背景。六冲河裂腹鱼国家级水产种质**保护区位于**县境内,于2013年6月17日获批第六批国家级水产种质**保护区,主要保护**裂腹鱼、**裂腹鱼(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作为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的重要河段,对维护水生生物完整性具有重要作用。引子渡库区地处**市**县与**市**县交界处,位于乌江上游三岔河中游,是长江“十年禁渔”的重点水域,水**和水生生物多样性较为丰富,是渔业增殖放流的理想场所。油杉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保护区位于**县境内,是**河水系重要支流,主要保护黄颡鱼、白甲鱼等鱼类,对维护**河水生生物多样性发挥重要作用。因六冲河、油杉河、引子渡库区等水域曾受过度捕捞、水利工程建设、河道开发、水质扰动等影响,水域内鲢鳙鱼以及裂腹鱼等地方土著鱼类种群数量锐减,部分洄游鱼类繁殖受阻,天然繁衍规模持续萎缩,水生生物群落结构失衡,生物多样性下降,食物链出现断层,水生态系统稳定性减弱,亟需采取增殖放流等形式加强保护。

(二)可行性分析。开展科学增殖放流活动,一是可及时补充地方土著鱼类、经济鱼类种群数量,改善种群年龄结构,恢复鱼类种群规模,修复水生生物群落结构,避免近亲繁殖,遏制本土物种衰退趋势,挽救濒危鱼类,守护水产种质**库。二是通过投放滤食性、杂食性和肉食性鱼类,利用鱼类的摄食、空间分布、活动功能,促进水体物质循环,有助于重构水生食物链,减少水体氮磷富集,抑制蓝藻水华、防控福寿螺这一外来物种,提升水体自净能力,长效改善引子渡库区等生态环境。三是切实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为长江大保护提供上游生态支撑,助力区域生态保护与可持续发展。

四、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市2026年中央财政农业生态**保护(渔业**保护)项目。

(二)实施单位。****推广站。

(三)资金来源及使用。省厅下达市本级渔业**保护资金80万元,主要用于补助放流苗种支出,包含购买放流苗种、放流前期苗种检验检疫、暂养、包装、运输和放流期间公证公示、放流苗种标志和放流后期的跟踪监测和效果评估等费用,其中购买放流苗种的费用支出应占总项目资金的90%以上。

(四)目标任务。根据省级下达目标任务,计划增殖放流鱼苗≥111.4万尾。其中,**裂腹鱼、**裂腹鱼、中华倒刺鲃、黄颡鱼和白甲鱼鱼苗等区域物种及土著鱼类≥48万尾,鲢鱼、鳙鱼和青鱼鱼苗等经济物种≥63.4万尾,做好巡护、调查及监测等相关工作。

(五)实施地点及放流数量。计划在六冲河裂腹鱼国家级水产种质**保护****办事处娱乐社区河段放流**裂腹鱼鱼苗8万尾,**裂腹鱼鱼苗8万尾,中华倒刺鲃鱼苗10万尾;**县猫场镇三甲村张家寨码头引子渡库区放流鲢鱼鱼苗14.4万尾,鳙鱼鱼苗34万尾,青鱼鱼苗15万尾;油杉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水库放流黄颡鱼鱼苗2万尾,白甲鱼鱼苗1万尾,**裂腹鱼鱼苗2万尾,**裂腹鱼鱼苗2万尾,中华倒刺鲃鱼苗15万尾。

(六)实施期限。2026年7月至10月底前完成放流任务。

(七)绩效指标。增殖放流鱼种数量指标≥90万尾,放流苗种批次检验指标≥90%,时效指标2026年10月31日前,无资金使用重大违规违纪问题,重要经济物种放流**贡献率≥2%,增殖放流区域内抽样调查满意度≥90%。

(八)苗种采购。增殖放流的经济物种苗种原则上应来自农业农村部“水生生物增殖放流苗种供应单位信息系统(智能渔技)”公布的苗种供应单位,珍贵濒危物种必须来自农业农村部公布的苗种供应单位。苗种供应单位确定后经社会公示5日无异议后,由实施单位发放中标通知书并与其约定相关具体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购苗合同。增殖放流苗种供应单位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水产苗种生产资质,且信誉良好。用于增殖放流的苗种必须是本地种,严禁放流外来种、杂交种、选育种及其他不符合生态要求的水生生物。苗种生产要严格按照相应技术规范进行操作,并在放流前对苗种质量进行检测、鉴定,确认苗种质量良好,认真做好生产日志。本项目苗种检验检疫批次比例不低于90%。

(九)放流苗种包装及运输。实施放流单位的技术人员负责指导苗种生产单位做好放流苗种的包装和运输,结合放流品种选定适宜的包装运输方式,保障放流苗种安全、准时运抵放流地点,严禁高温运输鱼苗及使用违禁药物等行为。参与放流的单位要进行全程监督。

五、预期效果与效益评估

(一)生态效益。重要经济物种放流**贡献率≥2%。通过放流90万尾以上的鲢鱼、鳙鱼、青鱼、**裂腹鱼、**裂腹鱼、中华倒刺鲃、黄颡鱼和白甲鱼苗种,可有效控制六冲河、引子渡库区等水体中浮游生物量,降低藻类密度,有效预防蓝藻水华风险的发生,有效防控福寿螺等,提高水体透明度,改善水质,进一步控制水体富营养化。

(二)社会效益。增殖放流活动是践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是践行“绿水**就是**银山”理念的具体实践。通过实施此次增殖放流活动,进****政府、部门及群众参与并宣传水生生物保护工作,增强社会公众对水生生物保护的认识,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三)经济效益。增殖放流的鱼苗得以存活、生长后,有利于形成良好的水域生态环境,良好的水生态环境、丰富的渔业**可带动生态旅游、休闲垂钓等产业发展,促进六冲河裂腹鱼国家级水产种质**保护区、油杉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保护区和引子渡库区经济多元化发展。

六、实施步骤

1.2026年4-5月,编制完成《**市2026年中央财政农业生态**保护(渔业**保护)项目实施方案》。

2.2026年6月,****农业农村局(市乡村**局)党组会议审议《**市2026年中央财政农业生态**保护(渔业**保护)项目实施方案》,****农业农村厅审核批复。

3.2026年7-8月,完成增殖放流苗种采购方案制定、苗种采购、公示及合同签订等工作。

4.2026年9月,完成增殖放流任务。

5.2026年10-11月,完成项目市级和省级验收,完成项目总结、资金拨付;完成增殖放流信息和资金支出情况录入,向省农业农村厅上报绩效评价工作。

6.2026年12月,收集整理资料,完成项目资料归档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保障。为扎实有效抓好渔业**增殖放流项目实施,决定成立**市2026年中央财政农业生态**保护(渔业**保护)项目实施工作组,党组成员陈勇任组长,负责统筹协调各项工作;计划财务科、****管理科、****推广站相关负责人为成员。其中,****推广站具体负责项目推进落实、资金拨付、资料收集、放流后续跟踪调查、监测及巡护等工作。

(二)加强监督与宣传。****农业农村厅相关领导莅临指导,积极对接公证机构开展增殖放流活动现场监督、公证公示等工作,确保放流鱼苗数量达到任务要求。同时,以增殖放流活动为契机,邀请有关媒体大力宣传增殖放流、长江大保护战略及长江“十年禁渔”的意义,使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进一步深入人心。

(三)严格资金监管与拨付。****推广站要加强资金监管,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有关规定,严禁挤占、挪用资金。资金支付按照“资金跟着进度走”的原则分两次付清,放流苗种完成,市级初步验收通过后支付合同总金额80%资金,剩余资金待省级验收通过后付清,严禁超进度拨付资金。项目实施完成后的结余资金,须严格用于水生生物调查、监测、巡护等相关工作。

(四)落实管护与监测评估。**县、****农业农村局部门要全力配合做好此次增殖放流工作,加强放流河段监管、巡护、巡查工作。同时,市、县两级农业农村部门要积极配合有关增殖放流效果评估实施单位完成**调查,做好增殖放流跟踪监测和效果评估,确保高质量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五)做好信息报送。2026年11月30日前,****管理科负责将增殖放流信息和资金支出情况录入**水生生物**养护信息采集系统和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将**市2026年中央财政农业生态**保护(渔业**保护)项目实施方案、批复文件、苗种采购、公证书、项目验收、工作总结等相关佐证材料****农业农村厅田丹(联系电话:0851-****6861,邮箱:yyjzh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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