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
| 项目地点:**市-**县 | 所属行业: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2.项目名称:**县**堡镇办公场所门窗改造项目
3.项目编号:NXGC(政采)字【2026】63号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元):404700.00元
6.最高限价(元):380653.19元
7.采购需求:
| 序号 |
采购名称 |
标的名称 |
品目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 |
最高限价(元) |
备注 |
| 1 |
**县**堡镇办公场所门窗改造项目 |
**县**堡镇办公场所门窗改造项目 |
修缮工程(B****0000) |
1 |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
380653.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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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量合计: |
1 |
预算合计(元): |
380653.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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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中****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财政厅 ****委员会 ****信息化厅 ****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管理局 ****中心****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
2.2《****办公厅****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策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2.3按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政府****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应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和相关证明材料。
2.4按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民政部、****联合会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和相关证明材料。
2.5凡在**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2.6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政府采购异常低价审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提供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或带有二维码的扫描件加盖公章】,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3.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提供《资格承诺函》);
3.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资格承诺函》);
3.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提供《资格承诺函》);
3.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3.7.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实际查询结果以代理机构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标书代写
注:3.3-3.6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4.4.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4.1供应商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类: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类: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工程类: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7月13日至2026年7月20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2:00至18: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邮箱获取
方式:电子版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标书代写
截止时间:2026年7月27日9时30分(**时间)(从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标书代写
地点:**市兴****广场B座3层
五、开启:
时间:2026年7月27日9时30分(**时间)
地点:**市兴****广场B座3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磋商供应商在磋商当天须随时等待通知,以便进行二轮报价。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进行报价的,则视为自动放弃二轮报价;
2、公告发布媒体: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7月13日至2026年7月20日18:00时前将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发送到****@qq.com邮箱进行登记,须注明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登记成功后,我单位将电子版磋商文件发送至贵单位邮箱,截止登记时间不予受理(邮件名称为:项目名称+公司名称+委托人姓名+联系方式)。
4、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标书代写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联系人:高琛明
地址:**县**堡镇
联系方式:0953-****6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项目负责人:郭琴、张灵芬、赵晓蒙
地址:******中心1604室
联系方式:0951-****087
****
2026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