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头镇新坊井村环村路硬化项目(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省**市**区美苑路美舍嘉苑一期北区3栋B单元120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7月24日09时3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海头镇新坊井村环村路硬化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19467.98元
最高限价:719467.98元(超出此范围的报价,按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是
(1)提交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签订的共同协议,明确各成员单位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分工;
(2)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参加同一项目;
(3)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或资格以及能力;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是指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第二条规定的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相关扶持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供应商承诺函不实的,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法律责任);
3.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供应商承诺函不实的,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法律责任);
3.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营业执照不满三年的,按照营业执照注册年限起算);
3.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3.7、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或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8、供应商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日的项日负责人(项目经理)。(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承诺书原件)。
3.9、须提供供应商在****建设厅**省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监管信息平台完成《**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登记,并填报项目名称、项目地址、派驻的项目班子人员信息证明截图。(以上证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10、供应商必须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shixin/)的 “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n/)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将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于本项目响应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对供应商进行信用记录查询);
3.11、信誉要求:(1)、磋商资格没有被取消、暂停;(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成交行为或严重违约行为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6年07月14日至 2026年07月20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下午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省**市**区美苑路美舍嘉苑一期北区3栋B单元1202室
方式:现场购买,报名时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售价:¥500.00元/套(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标书代写截止时间:2026年07月24日09时30分(**时间)(自采购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标书代写
地点:**省******商贸城29栋18号。
五、开启时间:2026年07月24日09时30分(**时间)
地点:**省******商贸城29栋18号。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为:《****行业协会》、《****政府网》。有关本项目磋商文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上述网站公告为准,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采购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2、本项目保证金的金额:0元。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
地 址: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
地 址:**省**市**区美苑路美舍嘉苑一期北区3栋B单元1202室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林工
电 话: 0898-****18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