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X光安检机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7月6日
二、更正事项、内容及原因
本项目在前期公示过程中,收到供应商合法质疑。经我方核查,并依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政策要求,原比选文件中关于检测报告机构限定条款存在设置不合理准入条件、限制潜在供应商公平竞争的情形,与项目实际采购需求不匹配。为严格遵守公开、公平、公正采购原则,保障各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权利,现对本项目比选文件内容作如下更正:
(一)条款内容更正
原比选文件比选清单、技术及服务要求中“******部出具的检验报告,否则视为无效响应”条款予以删除。
现更正为:投标人须提供具备CMA/CNAS检验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有效检测报告,报告检测参数、项目需满足本项目技术规范及国家现行相关标准要求。
(二)更正说明
取得CMA/CNAS资质的合法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具备同等法定效力,可真实有效佐证产品合规性。本次修改破除单一机构限定壁垒,有效降低中小企业投标成本,充分保障所有合规供应商公平参与竞争,同时采购人将通过中标后到货复检方式严控产品质量,完全满足项目建设及使用需求。
三、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顺延加急标书代写
因本次对项目核心技术评审条款进行实质性更正,为保障各潜在供应商拥有充足的投标准备时间,现对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予以顺延:加急标书代写
1. 原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7月13日17:30加急标书代写
2. 原开标时间:2026年7月14日上午09:00加急标书代写
3. 顺延后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7月17日17:30加急标书代写
4. 顺延后开标时间:2026年7月20日上午09:00加急标书代写
四、其他事项
1. 本次更正公告为本项目比选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原比选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文件相关内容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2. 本项目将依据更正后的文件要求,重新组织公开比选工作,欢迎所有符合资质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参与本次项目竞选。
3. 各供应商请及时关注公告平台信息更新,严格按照更正后文件要求编制、提交投标文件。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
联系地址:**省**市**县**镇**街2号
联系电话:0831-****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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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