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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4********476955P | 建设单位法人:李巧玲 |
| 赵蓉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 **省**市镇头镇环保科技示范园丹桂**侧 |
| 年产5000台风机、30000个风阀和50000个风口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69-锅炉及原动设备制造;金属加工机械制造;物料搬运设备制造;泵、阀门、压缩机及类似机械制造;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烘炉、风机、包装等设备制造;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其他通用设备制造业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462-C3462-风机、风扇制造 |
| 建设地点: | ******市 ******市 |
| 经度:113.336944 纬度: 28.034167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12-25 |
| 长环评(**)〔2024〕239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6-06-25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100 |
| 42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4********476955P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914********476955P | 验收监测单位:**华云****公司 |
| ****0111MAE5W8C0X5 | 竣工时间:2026-02-02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6-08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7-07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60608PiOc5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轴流式消防排烟风机3000台/年、离心式消防排烟风机2000台/年、风阀30000个/年、风口50000个/年 | 实际建设情况:轴流式消防排烟风机3000台/年、离心式消防排烟风机2000台/年、风阀30000个/年、风口50000个/年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轴流风机:下料—焊接组装—喷粉—烘干—组装—检验; 离心式消防排烟风机:下料—焊接组装—补漆—晾干—组装—检验; 风阀:下料—焊接组装—补漆—晾干—组装—检验; 风口:下料—焊接组装—喷粉—烘干—组装—检验。 | 实际建设情况:轴流风机:下料—焊接组装—喷粉—烘干—组装—检验; 离心式消防排烟风机:下料—焊接组装—补漆—晾干—组装—检验; 风阀:下料—焊接组装—补漆—晾干—组装—检验; 风口:下料—焊接组装—喷粉—烘干—组装—检验。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项目应加强水污染控制,切实做好雨污分流。项目食堂废水需经隔油池处理再与其他生活废水一并排入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并符合**市环****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经市政污水收****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排放。 (二)项目应加强大气污染控制。项目下料粉尘经设备自带袋式除尘器处理;焊接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喷粉和烘干工序设置在封闭的喷粉房内,喷粉废气、烘干废气和烘干炉天然气燃烧废气分别设置管道收集,喷粉废气经喷粉机配套滤芯除尘器预处理后与烘干过程有机废气一起进入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再经一根不低于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烘干炉天然气燃烧废气直接引入同一根排气筒排放。项目采用人工喷漆方式对离心风机和风阀进行喷漆(补漆),喷漆和晾干工序设置在封闭的喷漆房内,喷漆和晾干工序产生的废气收集后经干式过滤+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再通过不低于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另须采取加强生产管理、定期更换活性炭、提高废气收集处理效率等措施,确保项目有机废气排放达到《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DB43/1356-2017)表1和表3中限值(参照执行),烘干炉天然气燃烧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参照执行《**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湘环发[2020]6号)中的限值,烟气黑度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标准,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相应监控浓度限值,臭气浓度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中二级新扩改建及表2限值要求。食堂油烟通过油烟净化器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要求(参照执行)。 (三)项目应加强噪声污染控制。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墙体隔声、吸声、消声和合理布局等综合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2类标准。 (四)项目应加强固体废弃物分类管理和利用。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包装材料、钢材边角料、除尘系统收集的金属粉尘等一般固废可外售综合利用;喷粉工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直接回用于生产;气瓶由供应商回收再利用。废油漆桶、废切削液和废切削液桶、废滤芯、漆渣和废过滤料、废活性炭、设备维护产生的废机油和废机油桶、废含油抹布及手套等危废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相关危废资质的单位处理,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生活垃圾按可回收和不可回收分类收集、贮存,其中****收购站回收,不可回收成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作无害化处置。 (五)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加强环境风险防范。严格按照《**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修订版)》等有关规定落实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要求,建立健全风险防控体系,强化风险管理和事故的预防,做好环境风险的巡查、监控等管理,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 实际建设情况:(一)项目实施了雨污分流。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再与其他生活废水一并排入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并符合**市环****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经市政污水收****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排放。 (二)项目下料粉尘经设备自带袋式除尘器处理;焊接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喷粉和烘干工序设置在封闭的喷粉房内,喷粉废气、烘干废气(含天然气燃烧废气)设置管道收集,喷粉废气经喷粉机配套滤芯除尘器预处理后与烘干过程有机废气(含天然气燃烧废气)一起进入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再经一根不低于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项目采用人工喷漆方式对离心风机和风阀进行喷漆(补漆),喷漆和晾干工序设置在封闭的喷漆房内,喷漆和晾干工序产生的废气收集后经干式过滤+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再通过不低于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根据检测报告,有机废气可以满足《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DB43/1356-2017)表1和表3中限值(参照执行),天然气燃烧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可以满足《**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湘环发[2020]6号)中的限值,烟气黑度可以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标准,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相应监控浓度限值,臭气浓度可以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中二级新扩改建及表2限值要求。根据油烟净化器检测报告食堂油烟通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可以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要求(参照执行)。 (三)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墙体隔声、吸声、消声和合理布局等综合措施后,根据检测报告,厂界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2类标准。 (四)项目加强了固体废弃物分类管理和利用。废包装材料、钢材边角料、除尘系统收集的金属粉尘等一般固废可外售综合利用;喷粉工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直接回用于生产;气瓶由供应商回收再利用。废油漆桶、废切削液和废切削液桶、废滤芯、漆渣和废过滤料、废活性炭、设备维护产生的废机油和废机油桶、废含油抹布及手套等危废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相关危废资质的单位处理,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五)项目按照《**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修订版)》规定进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核查后豁免备案管理,并落实了相关风险防范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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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依托化粪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 | 依托化粪池 | pH值、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氨氮、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总磷、总氮 |
| 1 | 袋式收尘系统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准 | 切割机自带袋式收尘系统 | 颗粒物 | |
| 2 | 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准 | 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 | 颗粒物 | |
| 3 | 滤芯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装置 | 甲烷总烃排放执行《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DB43/1356-2017)表1中标准限值要求;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执行《**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环大气【2019】56号)中标准限值;烟气黑度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表2中标准限值;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中排放限值要求。 | 喷粉废气经喷粉机配套滤芯除尘器预处理后与烘干过程有机废气一起进入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再经一根15m排气筒高空排放 | 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 | |
| 4 | 干式过滤+两级活性炭 | 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DB43/1356-2017)表1中标准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中排放限值要求。 | 喷漆房废气经“干式过滤+两级活性炭”处理后经15m排气筒高空排放。 | 甲烷总烃、臭气浓度 |
| 1 | 厂房隔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 厂房隔声 | 昼间等效声级 |
| 1 | 项目应加强固体废弃物分类管理和利用。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包装材料、钢材边角料、除尘系统收集的金属粉尘等一般固废可外售综合利用;喷粉工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直接回用于生产;气瓶由供应商回收再利用。废油漆桶、废切削液和废切削液桶、废滤芯、漆渣和废过滤料、废活性炭、设备维护产生的废机油和废机油桶、废含油抹布及手套等危废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相关危废资质的单位处理,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生活垃圾按可回收和不可回收分类收集、贮存,其中****收购站回收,不可回收成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作无害化处置。 | 项目加强了固体废弃物分类管理和利用。废包装材料、钢材边角料、除尘系统收集的金属粉尘等一般固废可外售综合利用;喷粉工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直接回用于生产;气瓶由供应商回收再利用。废油漆桶、废切削液和废切削液桶、废滤芯、漆渣和废过滤料、废活性炭、设备维护产生的废机油和废机油桶、废含油抹布及手套等危废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相关危废资质的单位处理,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
| 1 | 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加强环境风险防范。严格按照《**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修订版)》等有关规定落实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要求,建立健全风险防控体系,强化风险管理和事故的预防,做好环境风险的巡查、监控等管理,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 项目按照《**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修订版)》规定进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核查后豁免备案管理,并落实了相关风险防范措施。 |
| 生活污水依托已有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环****处理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生活污水依托已有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环****处理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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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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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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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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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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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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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