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九路(南新高速段)建设工程(一期)初步设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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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03-124********266776A-****0702-000001-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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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九路(南新高速段)建设工程(一期)初步设计
第1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南九路(南新高速段)建设工程(一期)初步设计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6年7月13日
原定开标时间:2026年7月28日标书代写
一、答疑内容
1.提供可研附图中“总体平面图(一期)、路线纵断面图、道路标准横断面图”对应的cad版本(含地形图);
答:本项目招标阶段不提供上述资料。
2.提供可研附图中“总体平面图(一期)”对应的路线走廊带红线图(即可研批复的走廊带红线图)cad版本(含地形图);
答:本项目招标阶段不提供上述资料。
3.提供“******局、****运输局《**市综合交通规划修编》”;
答:本项目招标阶段不提供上述资料。
4.提供“****水利局《**区综合交通规划(修编)》”;
答:本项目招标阶段不提供上述资料。
5.提供“《**市**区NH-F-01-03编制单元02-06****社区土地开发****规划局部调整》、《**市**区NH-J-70-01、NH-J-70-02编制单元(**镇烟南、镇南片区、镇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答:本项目招标阶段不提供上述资料。
6.除项目负责人外,项目管理团队中的人员****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的“人员信息”相关网页截图扫描件
答: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正文3.5.7“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资质、类似项目业绩、项目拟委任人员(不含社保证明)、信息,应与其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上填报并发布的相关信息一致,否则不予认可。投标人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及时完成相关信息的申报、录入和动态更新,并对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澄清修改内容
无。
三、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未改变。标书代写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3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 地址:**省**市**区****滨新区8号 |
地址:**省**市**区桂城街道夏平西**侧“夏金行政楼”2楼203-204室 |
| 联系人:梁工 |
联系人:张工 |
| 联系电话:0757-****0500 |
电话:0757-****9118 |
2026年7月13日 2026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