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7月1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医院改扩建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7月13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7月13日-2026年7月17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4-****7539
通讯地址:**县**道77号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医院改扩建项目 | **县安宜东路3号 | **** | ******公司 | 本项目投资2.5亿元对位于**县安宜东路3****医院旧址进行改造、扩建,对原有门诊楼、住院楼(**)、食堂等进行改造,拆除老外科楼、医技楼、康养楼、高压氧舱、单身宿舍等建筑,**急诊影像楼、住院楼(**)、康养楼等,项目建设完成后,住院楼总床位数400张。本项目建成后,****医院现有院区和**院区暂定为按“一院两区”方式同时运营。 | 我局于2026年7月6日—2026年7月10****政府网站进行了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对本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 1、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原则建设项目排水系统。本项目建成****处理站预处理后接管****处理厂处理,接管水质执****处理厂接管标准。 2、合理布局厂区生产设备,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必要的消声、隔声、减振以及密封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3、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气污染防治措施,优化废气处理方案,确保各类废气达标排放,排气筒设置符合规范要求。本项目实施后,全院恶臭废气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标准,组织排放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表3标准;燃气热水炉排放的NOX、SO2、颗粒物等执行《锅炉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2/4385-2022)表1标准,食堂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型规模”标准,应急柴油发电机产生的NOX、SO2、颗粒物排放执行《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2/4041-2021)标准,停车场汽车尾气NOX、SO2、NMHC、CO执行《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2/4041-2021)表3标准。 4、按照“减量化、**化、害化”的原则,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类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规范建设厂内固体废物暂存场所,一般固废暂存场所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危险废物贮存场所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规定,同时满足《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要求,并落实相关安全、消防防范措施,防止造成二次污染。按《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规范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按要求在**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填报固废(含污泥)产生和处置情况,达到固废规范化管理水平。本项目污泥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4要求,同时执行《医疗机构污泥处理技术规范》(DB32/T 4269-2022)要求。 5、切实落实项目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废水、扬尘、噪声等达标排放,固废规范化处置。施工期场界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25)。 6、本项目实施后,****处理站为边界设置50m的卫生防护距离,该范围内不得存在或规划、建设环境敏感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