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县城市更新一期项目-拆迁安置类子项(余月湖畔家园安置房)跟踪审计服务招标文件补疑1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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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3 17:05

**县城市更新一期项目-拆**置类子项(余**畔家园安置房)跟踪审计服务招标文件补疑1

项目编号:****

各投标人:

“**县城市更新一期项目-拆**置类子项(余**畔家园安置房)跟踪审计服务”(项目编号:****)招标文件补疑公告如下:

一、答疑公告

提问一:招标文件第64页投标人奖项、荣誉“自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投标人****政府主管部门或国****协会(学会)颁发的优秀(先进)单位称号的每个得 2 分,满分 6 分。” 疑问:请问不具有****公司****政府主管部门或国****行业协会(学会)颁发的优秀(先进)单位称号是否满足要求

回复:分公司奖项荣誉不予认可。

提问二: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须具备单个合同工程审定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的建设工程跟踪审计(或结算审计或结算审核或含审计服务的全过程咨询)业绩。 招标文件业绩条款要求单个合同工程审定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备注业绩金额以审核(审计)报告、定案表中的送审金额为准,两处金额认定标准存在矛盾。为便于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恳请招标人明确:本项目业绩考核金额统一以送审金额作为评审依据。标书代写

回复:招标文件中业绩要求为审定金额,投标人所提供业绩证明材料须充分体现审定金额。

提问三: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拟派项目组其他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具备单个项目审定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的建设工程全过程咨询或结算审计或跟踪审计业绩。人员业绩中的项目组其他人员业绩是否可以以审核(审计)报告签章页作为依据

回复:可以。

提问四:投标人奖项、荣誉中要求****政府主管部门或国****协会(学会)颁发的优秀(先进)单位称号,我方提供荣誉为(2024年度“新阶层 党旗红”工作品牌,活力单位)是否符合要求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提****委员会评审通过的予以认可。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标人:****;**县康星建设投资有限公

地址:**省**市**县庐城镇交通路 23 号、**省**市庐

江县晨光路 17 号**水岸写字楼

邮编:231500

联系人:刘工

电话:0551-****3663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县东顾山街道晨光路17号**水岸写字楼3楼

邮编:231500

项目负责人:薛健楠

电话:0551-****1304

2026年07月13日

附件(1)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7-13
招标公告
庐江县城市更新一期项目-拆迁安置类子项(余月湖畔家园安置房)跟踪审计服务招标文件补疑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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