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中医医院病房改造及能力提升项目初步设计服务项目院内比价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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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房改造及能力提升项目初步设计服务项目院内比价公告

我院病房改造及能力提升项目初步设计服务项目拟进行院内比价采购,通过院内比价方式确定供应商。现诚邀符合《****政府采购法》及本公告相关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价参加本次院内比价活动。

一、项目名称:****病房改造及能力提升项目初步设计服务

二、项目预算: 37.79万元

三、采购需求: ****医院病房提质改造工程,改造总建筑面积19170㎡,涉及改造病房211间、床位677张。通过户型优化改造,仲景楼、华佗楼床位减少79张,医院总床位数维持750张保持不变。工程总投资为6975.0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930.71万元。具体采购需求见附件1

四、验收及付款:

1.验收方式:初步设计文件完成后,组织相关专家依据国家及行业有关规范标准开展审查验收。设计成果须满足现行建筑、消防、医疗建筑、无障碍、给排水、电气等相关规范以及发改、住建报审要求,确保顺**过评审批复。

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不支付预付款,初步设计文件经相关部门批复且完成合同约定全部服务内容后,采购方一次性支付全部服务费用,供应商需提供合规发票。

五、采购方式:

1.本项目采购采用院内比价方式采购(最低价中选法,比选人必须完全响应本公告采购需求及合同模板条款,进行一次性固定报价)。通过资格审核、符合性审核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中选供应商。

2.供应商所报投标总价不得高于本项目预算金额若高于最高限价,该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自动丧失参与资格。

六、资质条件:

(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以自然人的身份参与采购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及中国信用网截图;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备注: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

(二)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合法有效、在有效期内。

2、拟派本项目项目负责人须持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本项目不允许分包给其他企业或个人。

七、报价文件构成:

(一)投标文件封面标书代写

(二)资格证明材料

(三)报价表

(四)采购需求偏离表

(五)投标产品的介绍和技术参数或服务方案

(七)以上资料提供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密封

八、其他要求

(一)报价文件接受截止时间:本公告公示次日起至第3个工作日17:00时止。公告期结束日第二日为院内比价会议召开时间。标书代写

(二)报价函递交地点:****全科医生二楼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魏先生

联系电话:137****2099

九、询问及质疑:

(一)比价人对本项目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将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二)潜在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标书代写

附件1:采购需求

附件2:报价文件部分样板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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