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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委:
贵委转来《市教委关于报送****学生公寓项目项目建议书的函》(津教函〔2026〕2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议书,项目主体为****,项目代码:****,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选址
本项目位于**市**区大沽南路1302号,****西校区内。项目用地四至范围为:****餐厅、****机床厂、西至职苑道、****中心。用地面积8200平方米。
二、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1栋学生公寓,地上13层、地下1层,总建筑面积37180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32530平方米,主要设置616间学生宿舍及一站式用房、学习室、活动室等房间;地下建筑面积4650平方米,主要设置设备用房和人防工程。****广场、室外绿化、电力设施、换热站及综合管网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22283.87万元,其中,工程费19800.6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422.10万元,基本预备费1061.14万元。项目所需资金拟申请****学校自筹等多渠道解决。
四、项目建设计划
项目建设工期约32个月。
接文后,请抓紧开展各项前期工作,并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该项目建议书批复有效期两年。
202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