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和县农业农村局关于遴选2026年现代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场所、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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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遴选2026****试验示范场所、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的公告

为推进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根据省、市相关通知要求,现公开遴选永**2026****试验示范场所和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示范场所

(一)遴选范围

优先选择土地权属清晰、基础设施完善、经营规模适度、带****农场、******社、农业企业作为实施主体,围绕我县优势农产品和特色产业发展需求,****试验示范场所。

(二)遴选程序

申****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和申请表,****政府考察后签注推荐意见,经县农业农村局相关科室审核,统一组织遴选后,****农业农村局班子会议研究确定。

(三)遴选条件

1.****农场、******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应有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等相关手续齐备。

2.有固定的办公场所,规章制度健全,管理规范合理。

3.示范场所土地性质应为自有或通过合法土地流转获取使用权,土地流转合同期应不少于5年。

4.基础设施基本完善,交通便利,有较强的技术力量,有一定的生产规模,有能力定期举办观摩、展示、农民培训等活动;愿意开展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配合实施重大技术协同推广。

5.每个场所直接联系农户不少于10个,开展观摩交流活动2次以上。

6.所有场所需明确技术示范目标和服务内容,明确联合的农技推广机构(团队)和技术负责人,试验示范2—3项(次)主导品种主推技术,形成1个主推技术规程或技术手册,推广机构(技术团队)和技术负责人指导服务不少于6次,培育带动10个以上示范应用主体,观摩交流活动需邀请不少于15个种植养殖大户、农民**社以及小农户参观学习。

7.近几年未发生过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事故和农业生产安全事故,法人无犯罪记录,无不良信用记录。

8.财务制度健全,规章制度完善,管理比较规范。

(四)遴选数量

结合我县实际,共遴选建设4****试验示范场所,至少打造一****示范场所。

(五)申报资料

1.申请书、申请表(附件1)。

2.提交实施方案,方案内容要具体详细(含建设内容、建设目标、投资计划、示范展示及效益分析等),资金支持环节要切合实际,规范合理合规。

3.申报主体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申报主体土地自有产权证明或土地流转合同、土地确权证复印件。

5.对接的省、市、县级技术指导专家身份证复印件、职称证明。

6.《无不良经营承诺书》(模板见附件2)。

二、农业科技示范主体

(一)遴选范围

聚焦重点技术,从农业企业、家庭农场、******社、种植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遴选。

(二)遴选数量

全县遴选培育100个示范作用好、辐射带动强的农业科技示范主体。

(三)遴选条件

1.具有一定生产规模的大户,新品种新技术对周围农户能起到示范作用,每个示范主体至少示范应用2项以上主推技术,辐射带动周边农户,充分发挥示范主体在农业技术推广中的引领作用,同一品种农业种植业不少于20亩,经济林不少于10亩。

2.县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社****农场等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

3.农业生产管理技术熟练,管理科学,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

4.以农业生产为主的农村常住农户。

(四)遴选程序

示范户个人申请,填写《永**2026年农技推广补助

项目示范主体申请表》(附件3),承诺辐射带动周围农户,积极推广采用农业先进技术。****政府审核后签注推荐意见,报县农业农村局审批。

六、申报时间、地点

1.申报时间:2026年7月13日—7月17日

2.申报地址:****302办公室

3.联系电话:0357-****342

附件:1.永**2026****试验示范场所申请表.docx
2.《无不良经营承诺书》模板.docx
3.永**2026年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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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13日

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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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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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和县农业农村局关于遴选2026年现代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场所、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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