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财政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请求调整审批**县2026年战后恢复建设补助资金项目建议书的函》及相关附件已收悉,因项目建设内容及总投资发生变化,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县委、****工作部署,为改善我县乡镇基础设施,提升战后恢复地区居民生活环境。结合我县实际,拟同意实施**县2026年战后恢复建设补助资金项目。
二、项目代码:****。
三、建设地址:**县**镇、中东镇、东门镇、柳桥镇。
四、调整后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拟实施10个村屯道路硬化约1.77万平方米;安装太阳路灯约470杆;挡土墙长387米,体积约2003立方米;**高位人饮水池一座等。
五、调整后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392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补助资金。
六、我局原扶发改农经〔2026〕13号文件废止。
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办理用地、规划等前期工作,及时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局审批。
****
2026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