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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石厂石灰石破碎加工生产线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及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公示如下: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县严陵镇**村11****陵园区) 建设内容:项目利用现有年产陶瓷砖1400万平方米生产线设备及公用设备,使用锂矿尾料替代部分长石类原料,水基岩屑和磷石膏替代部分黏土作为陶瓷砖生产线原料。本次技改在原有厂区内进行原料堆场的分区调整,不新增用地,项目使用的原辅料粒径均小于50mm,不涉及原料的破碎。本次技改不改变原有生产设施、生产流程、生产工艺、产品规模及产品方案。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 联 系 人:许总 联系电话:183****8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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