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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6-07-13
| 项目名称 | **市菊花石路(杉松路-鼎丰路)建设项目 |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市集里街道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13490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杨恒亮 |
| 联系人 | 章倩雯 | 联系电话 | 156****9696 |
| 项目投资(万元) | 2675 | 环保投资(万元) | 63.83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6-10-13 | ||
| 建设性质 | **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31 城市道路(不含维护;不含支路、人行**、人行地道)项中其他。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城市次干道,长约380米,宽32米,建设内容包括:土石方、路基、路面、给排水、综合管线、交通、绿化、亮化、边坡防护等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气 | 其他措施: 施工场地定期洒水抑尘,每天洒水 4 - 6 次,可使扬尘减少 70%左右;对施工场地内堆放的建筑材料如砂石等采用苫布覆盖;施工道路进行硬化处理,并及时清扫路面,保持路面清洁。 其他措施: 选用符合国家排放标准的施工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定期对其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尾气达标排放。对于排放不达标 | ||
| 废水 生产废水 | 生活污水 其他措施: 生活污水:若施工场地附近有市政污水管网,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临时化粪池预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若周边无市政污水管网,可设置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达标后用于周边林地灌溉等,执行《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5084-2021)相关标准 生产废水 其他措施: 施工废水:在施工场地设置沉淀池,对含泥沙的施工废水进行沉淀处理,沉淀后的上清液可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等环节,沉淀的泥沙定期清理,运至指定的弃渣场 | ||
| 固废 | 环保措施: ● 建筑垃圾: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如废弃混凝土、砖石等,应分类收集,可回收利用的部分,如废钢材、木材等,进行回收再利用;不可回收的建筑垃圾,运至当****填埋场进行处置。● 生活垃圾:在施工场地设置垃圾桶,定期收集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做到日产日清。 |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 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在居民休息时间(如夜间 22:00 - 次日 6:00)进行高噪声作业。如因工艺要求必须连续施工,需提前向当地环保部门申报,并公告附近居民。● 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先选用技术先进、噪声低的施工机械设备,如新型的液压打桩机替代传统的柴油打桩机;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降噪措施,如在设备底部安装减震垫,对设备的排气管安装消声器等。● 设置声屏障:在施工场地边界设置临时声屏障,可采用彩钢板等材料,高度不低于 2m,有效降低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 ||
| 生态影响 | 有环保措施: ● 减少土地扰动:合理规划施工场地和施工便道,尽量减少对周边土地的占用和扰动;施工结束后,及时对施工迹地进行生态恢复,如进行土地平整、植树种草等,恢复植被覆盖率。● 保护水生生态:在河流施工过程中,如涉及河道清淤等作业,应采取分段施工、设置围堰等措施,减少对河流水生生物的影响;清淤产生的底泥应及时运至指定地点进行处理,避免长时间堆放在河边造成二次污染。 | ||
| 承诺:**** 杨恒亮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杨恒亮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35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