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有序推进农民教育培训工作,高质量实施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全面提升乡村人才**支撑能力,根据《永**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拟公开遴选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现将遴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凡有意愿承担永**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的培育机构均可自主申报,鼓励农技推广机构,农业科研院所,涉农院校承担培育任务,优先选用承担上一年度培育任务并高质高效完成的培育机构。
二、申报条件
申请承担培育任务的机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成立3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拥有固定办公场所;
2.具有教育、培训相关职能、资质或主营业务范围;
3.能提供满足培育需要的教学场所及教学设施设备;
4.具备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培育主题相匹配的专兼职师资;
5.培育机构管理规范,规章制度完善;
6.培育机构具有专业的技术服务能力;
7.培育机构诚实守信,无不良信用记录,培训对象满意度高、示范带动作用明显。
三、遴选程序
1.申报培育机构,须在规定期限内向永****监理站(县农广校)提交申报材料:永**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申报书、营业执照、培训方案、资质资历等。
2.永****监理站(县农广校)对报送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筛选,对符合条件的培育机构组织有关专家现场打分,形成评审意见,根据评审意见予以确定承担培育任务的培育机构。
四、培训任务
对遴选确定的培育机构,与永****监理站(县农广校)签订培训协议,明确培训任务、时间、补助标准等内容,完成培育任务,经验收合格,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兑付永**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补助资金。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申报材料送到永****监理站,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倪艳 联系电话:182****5039
附件:永**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遴选申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