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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局****中心站向我局提出关于审批**壮族自治区巨灾防范工程(二****监测中心站项目总平面规划方案调整的申请,我局依法依规组织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现进行批前公示。
一、项目地址
**区乾霄路896-103号。
二、公示内容
(一)根据实际建设情况,重新计算办公楼和业务库房建设规模,并同步调整经济技术指标。
(二)优化调整绿化平面布局。具体调整内容详见附件。
三、公示时间
2026年7月13日至2026年7月21日。
四、公示地点
(一)**市**区颐园路120-2号一楼公告栏。
(二)****官方网站(http://zrzyj.****.cn/)。
(三)项目所在地。
该项目总平面规划调整涉及到的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的书面意见(利害关系人应当提供与该公示事项有利害关系的事实和证明)提交至我局**办公区(地址:**市**区颐园路120-2号,电子邮箱:ghhxxzx****819@hechi.****.cn,邮编:547000,联系电话:0778-****819)。如反映的书面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实有关情况的,将视为无效意见。
附件:1.**壮族自治区巨灾防范工程(二****监测中心站总平面调整对比图
2.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调整对比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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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