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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云昌私宅位于**市桃园路桃园二巷1号,续建第四层至第五层及天面梯间完成建设,现向我局申请房屋规划核实,具体情况及我局意见如下:
该户第四层至第五层及天面梯间实建建筑面积为225.32平方米,该部分核发工程证面积为218.29平方米,实建比原审批多7.03平方米,主要是擅自封闭四至五层阳台及天面梯间超原审批尺寸建设造成。实建立面与原审批不一致,原审批正、侧、背立面采用乳白色瓷砖,实建采用浅咖色真石漆,原审批东侧面二至五层有开放式阳台,实建取消阳台。
****执法局已依法对该户违法建设行为进行查处,我局拟同意按原审批建筑面积办理规划核实,超建部分面积允许保留使用但不予确权登记。
现根据规划管理的相关规定,对实建情况及我局处理意见予以公示。有效公示期7个工作日,时间从2026年7月13日至21日。公示地点和方式:项目现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n/zfxxgk/qzszfxxgkpt/qzszrzyj/fdzdgknr/wsgs/ghgs)。如对该房屋实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限内向我局提出具体书面意见(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业务咨询电:0777-****722。
特此公示。
附件:1.原审批建施图复印件
2.竣工测量图复印件
(详见项目现场、****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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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