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市轨道交通10号线三期SG10-3-2标项目经理部地材材料
公开询价公告
(编号:****)
1.项目概况与询价内容1.1项目概况:本次询价项目为**市城市轨道交通10号线三期工程土建施工SG10-3-2标段:**南站(不含)~**站(含)~**北站(不含)一站二区间,包含桥梁拆复建、管线迁改、交通导改等施工内容。车****车站,标准段为单柱双跨箱型框架结构,车站主体结构内净长240m,标准段结构内净宽18.7m,底板埋置深度约16.9m,采用半铺盖明挖顺作法。**南站~**站区间为盾构法施工,区间全长1196.964m,**站~**北站区间为盾构法施工,区间全长1903.55mm,在**站双接收。合同工期为1025天,中标合同额52942万元。
1.2询价物资一览表:
| 序号 |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1 |
DC-01 |
中砂 |
吨 |
450 |
按需分批进场; |
|
| 2 |
碎石 |
520mm Ⅱ级 |
吨 |
75 |
||
| 3 |
水泥砖 |
SCB240*115*53mmMU20 A GB/T21144—2023 |
块 |
1281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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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加气块 |
A3.5 B06 600×200×200(II) GB/T 11968 |
块 |
7120 |
||
| 5 |
砌筑砂浆 |
C15 |
吨 |
171.36 |
||
| 6 |
生石灰 |
吨 |
320 |
2.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代表,投标人为可以为生产商或者代理商,若代理商中标后需提供的生产厂家的真实有效的授权代理证明资料,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招标。
2.2生产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投标物资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2.3财务能力要求注册资金20万及以上,投标人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
2.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符合国家及**地铁施工的现行标准。
2.5供货业绩要求:须提供投标人近三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1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2.6履约信用要求:近3年(2023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内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近3年(2023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2023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内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等状态;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自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前1年不得存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n/)上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上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采购人及上级单位、建设单位限制交易名录;未被列入最新版《中国铁建**方警示名录》范围内(不包含已被中国铁建解除警示的供应商);不在《中国铁建行贿人黑名单》范围内。标书代写
2.7其他要求:
2.7.1 报价资料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023年1月至今投标人**单位未因投标人供应投标物资,被本项目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因质量问题及隐患,下发停工文件、整改文件等行为。
2.7.2 报价报价单中不含税单价是包括产品除税款外的所有费用的综合结算单价,此单价包括材料费、成本费、人工费、运杂费、技术指导费、管理费、加工费及其它所有费用;数量为暂定数量,最终数量以甲方实际签认的数量为准;
2.7.3材料结算单价实行固定价。
2.7.3质量标准:
中砂应满足GB/T 14684-2022《建设用砂》的要求;
碎石应满足GB/T 14685-2022《建设用碎石》的要求;
水泥砖应满足GB/T 21144-2023《混凝土实心砖》的要求;
加气块应满足GB/T 11968-2020《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的要求;
砌筑砂浆应满足GB/T****12019《预拌砂浆》的要求;
生石灰应满足JC/T 479-2013《建筑生石灰》的要求
技术要求:详见附件1。
2.7.4验收计量方法:
水泥砖及加气块:材料到场后采购方检查包装是否完好,标识是否清晰,有无破损等痕迹。逐一清点产品数量,验收数量以实际到场点验数量为准,检查包装是否完好,标识是否清晰,有无破损等痕迹。逐一清点产品数量是否与清单一致,确认产品包装无挤压等缺陷。若发现外包装异常,需立即拍照留存,并书面通知供货方。
砂、碎石、砌筑砂浆及生石灰:采用现场过磅方式计量重量,甲方现场磅单与乙方供货单数量偏差在±3‰以内或超过3‰的以供货单数量结算;超过-3‰的以甲方过磅数量为准。若乙方对甲方过磅数量有异议,应暂时停止交接货物,可交由第三方复磅核查,若复磅数量与乙方送货单数量负偏差超过-3‰,则按第三方过磅数量签收;
2.7.5质量验收方法:由甲方人员、监理人员按批次见证取样并以本项目业主指定的第三方检测单位复试结果为准。
2.7.6 交货时间:询价人至少提前3天以电话、微信通知或邮件形式提供需用计划,被询价人接到需用计划后3天内将货物送达甲方指定位置。
交货地点:**市**区**金座西侧工地******市城市轨道交通10号线三期SG10-3-2标工地内。
2.7.7 付款期限:买卖双方办理完结算,买方收到卖方提供的与结算金额一致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天内支付比例不超过当期结算总额的70%,办理完最终结算手续后6个月内支付比例不超过总额的95%,剩余尾款满足质保责任期限且工程竣工后无息支付。
2.7.8货款的支付方式:银行转账、承兑汇票、铁建银信或其他金融产品。采用以上金融产品及票据支付的,如需贴现的贴息费用双方**协商承担。
2.7.9 履约担保:履约保证金为中标金额的5%(可货款抵扣),合同履约
完毕后按约定无息退还。
2.7.10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5000元,****银行转账方式由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2026年7月19日16时30分以前到达下列账户:
账户名称:********中心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支行
账 号:996********800022918
备注:**市城市轨道交通10号线地材材料DC-01包件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不按2.7.10条款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30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报价文件的获取3.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登录铁建云链平台(网址:https://ww.****.cn/)注册(具体操作参见“小鹿课堂”-“铁建云链-供方子门户操作手册”)。
3.2完成注册登记后,于2026年07月14日08时00分至2026年07月19日09时00分通过登录铁建云链平台的“供方子门户”,在所询价(包件)报名(具体操作参见“铁建云链-“小鹿课堂”-“操作指南”-“供方子门户操作手册”)。
4.报价文件的递交4.1报价人需制作PDF报价文件上传,在送交截止时间前线上送交报价文件。报价文件组成格式:1.报价单位营业执照、2.报价单位开户许可证、3.签字盖章的报价表扫描件。标书代写
4.2电子报价文件的递交: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6年07月20日09时00分。标书代写
网上送交:递交地点为铁建云链平台(网址:https://ww.****.cn/)“供方子门户”。报价人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投包件报价文件上传递交以及报价维护,报价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报价文件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谈判文件,责任由报价人自负。标书代写
5.报价的揭示5.1时间: 2026年07月20日10时00分。
5.2开标方式为:铁建云链平台(网址:https://ww.****.cn/)。标书代写
如报价文件无法正常读取,后果及责任由报价人自负。
6.发布公告的媒介6.1本次询价公告在以下平台发布:
铁建云链平台(网址:https://www.****.cn/)。
6.2本次询价安排如有变化,采购人将通过以上平台发布通知。
7.报价有效期:120天
8.联系方式询价组织机构:****集团****公司集采中心
地址:**市津****十八局****公司
邮编:300222
采购人:******市城市轨道交通10号线三期工程土
建施工SG10-3-2标段项目经理部
项目联系人:张坤 集采中心联系人:吴讯
电话:189****6335 电话:177****5617
邮箱:****@qq.com 邮箱:****@crcc.cn
2026年07月13日
| 发布单位:中国铁建/中铁十八局/****公司 |
| 发布时间:2026-07-13 |
| 投标截至时间:2026-07-20 09: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