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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6-07-13
| 项目编号: | **** | 招标人: | 罗飞 | 项目名称: | 二公司-**市2025年市政零星维修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沥青混凝土、商品混凝土物资采购招标采购任务 |
| 公示期: | 2026-07-13 ~ 2026-07-17 | 联系人: | 罗飞 | 公司: | **** |
| 电子邮箱: | 电话: | 155****0606 | |||
| 说明: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有任何异议,请****招标中心提出,超出公示期将不予受理。 | ||||
| 公示内容: | 1、****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不含税总价****461.34元(大写:叁佰壹拾玖万贰仟肆佰陆拾壹元叁角肆分),含税总价****481.32元(大写:叁佰陆拾万零柒仟肆佰捌拾壹元叁角贰分)。 2、固定单价。单价为到场价,包含:(1)合同货物原价、包装费、保险费、市场价格波动及经济政策调整等风险;(2)售后服务费;(3)备品、配件、工具等费用;(4)合同货物出厂前试验、检测费用;(5)运费(含过路过桥费及协调费)、(6)运输损耗、(7)货物送达甲方现场之前的仓储费;(8)卸车费;(9)驻厂监造费;(10)配合组装、调试等费用; 3、货物运抵甲方指定地点后 3 个工作日内,甲方通过第 ①②③ 种计量方式进行数量验收:①点件;②检斤;③检尺;④检斤理论换算;⑤检尺理论换算。前述六种计量方式验收与现场过磅称重存在偏差的(如有),以重量较低者为准,并以此为结算依据。 4、本合同按 季度 进行进度付款,支付额度为累计进度计量金额的 70 %,每期支付金额时应扣减各种扣款项、暂扣款项等,甲乙双方办理完工程结算后 30 日内支付到 97 %,剩余 3 %作为质保金,待质量缺陷责任期满后付清(不计利息),本分包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为 24个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