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2027****设计院中国石油**大厦能源分摊代收代缴服务
项目名称:
2026-2027****设计院中国石油**大厦能源分摊代收代缴服务
项目类别:
服务类
项目分类:
三类
项目单位:
******设计院(中国石油天****公司****公司)****公司**设计院(中国石油天****公司****公司)
资金来源:
其他
项目概况:
**设计院自2016年8月进驻中国石油**大厦办公,目前租赁大厦7至9层及12层西侧,**大厦****集团****公司,****集团****公司牵头统一选用中油****公司****公司为后勤服务商,无其他可选替换选择。 拟选用中油****公司****公司为中国石油**大厦的物业服务单位,受大厦业****公司委托,负责大厦水、电、蒸汽等能源费用的代收代缴。本次服务期1年。本次能源费缴纳自2026年8月1日起至2027年7月31日止。其中: ****餐厅用水量(按就餐人员比例)、其他共摊部分(按办公人员比例)用水量构成;电费由办公楼层用电(实际数)、员工餐厅用电(按就餐人员比例)、其他共摊部分(按办公面积与人员按7:3权重综合比例)构成;****餐厅部分(按就餐人员比例)、办公楼层和其他共摊部分构成。
项目类别分类:
| 1 | S10 | 其他服务 | S1009 | 物业取暖服务 | S****000 | 物业取暖服务 |
| 2 | S10 | 其他服务 | S1009 | 物业取暖服务 | S****002 | 生活物业服务 |
采购范围:
拟选用中油****公司****公司为中国石油**大厦的物业服务单位,受大厦业****公司委托,负责大厦水、电、蒸汽等能源费用的代收代缴。本次服务期1年。本次能源费缴纳自2026年8月1日起至2027年7月31日止。
采购方式:
直接采购
可不招标事项:
(五)采购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提供的;其中属于招标管理规定第十二条第(三)项规定的招标项目,集团公司、****公司、控股公司、实际控制企业能够自行建设、生产和提供的
可不招标事项理由:
中油****公司****公司为中国石油**大厦的物业服务单位,受大厦业****公司委托,负责大厦水、电、蒸汽等能源费用的代收代缴。本次服务期1年。 根据《****集团****公司****公司采购管理规定(试行)》的“第十四条本办法规定必须招标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招标项目管理权限履行审批手续后,可不进行招标:(五)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二、三项规定的招标项目,****公司、控股公司、实际控制企业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提供的;”规定,本次拟选取的服务商中油****公司****公司符合上述可不招标事项,可不进行招标。
公示开始时间:
2026-07-13
公示结束时间:
2026-07-16
项目负责人:
张弘
项目负责人固定电话:
022-****1521
项目负责人邮箱:
zzhanghong@cnpc.****.cn
招标管理部门联系人:
刘亚楠
招标管理部门固定电话:
022-****1732
招标管理部门邮箱:
lliuyanan@cnpc.****.cn
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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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