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7月13日拟作出的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7月13日--7月15日(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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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危险废物贮存间项目 | ******县深能木垒200MW风力发电场升压站内 | **** | ******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本项目为深能木垒200MW风力发电场配套建设的危险废物贮存间项目,占地面积15m2,采用集装箱式贮存间,设置于升压站内西南角。 危废贮存间底部框架为槽钢,顶侧板为耐候板,防渗防腐采用2mm环氧树脂、环氧煤沥青底部防渗(渗透系数≤10-10cm/s),并配备标准化的危险废物标识标牌、导流收集槽、应急收集池。****风电场产生的废液压油、废变压器油、废油桶、废含油抹布、废铅蓄电池。危废分类分区存放,严格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执行,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杜绝环境风险。 |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运输设备车辆等产生的施工机械废气,由于本项目场地面积较小,设备数量有限,运输、安装等工作量较小,因此产生的机械废气较小,可忽略不计。项目危废暂存间内设置2台排风机,通过加强通风及时排除非甲烷总烃,保持贮存间内温度相对恒定以及废矿物油收集桶在整个使用过程的密闭性,废矿物油进桶后需及时进行封盖密封,本项目非甲烷总烃厂界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的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限值要求(10mg/m3)。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产生少量的施工人员生活污水,****风电场内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本项目运营过程中无生产废水产生,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无生活污水产生。危险废物贮存库为重点防渗区,防渗要求参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的要求执行。生产运行过程中强化源头监控,定期检查,杜绝厂区内有事故性排放源的存在,减少环境风险,保护项目区及周边地下水环境。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为有效减少本项目运营期设备产生的噪声影响,采用低噪设备、隔声等措施。本项目运营期厂界排放的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固废主要为废包装物及设备安装过程中产生的废材料,该部分固废由施工方统一清运处理,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与站内生活垃圾一同由木垒县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本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以危险废物为核心,****风电场产生的废矿物油(废液压油、废变压器油)、废油桶(用于盛装废矿物油)、废含油抹布和废铅蓄电池危险废物。收集环节按危险废物性质选用相容材质容器,粘贴标准标签,分类收集废矿物油、废铅蓄电池等各类废物,严防渗漏抛洒,收集人员配备全套防护装备,破损或渗漏废物及渗漏液存入密闭相容容器。本项目危险废物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交通运输部)相关要求对其进行贮存、转移及制度性管理,危废暂存间的建设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相关要求。根据《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加强危险废物管理。按照《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使用的环境保护识别标志设置。 (五)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本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及环境风险防范聚焦危险废物全流程管控,建立严格的环境与安全管理制度,按照要求做好环境应急预案的编制、评估和备案等工作,严格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并定期演练。 (六)总量控制。本项目不涉及总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