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市第十一届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活动的通知》(湖民〔2025〕35号)文件要求,综合对各项目的实施情况以及评估情况,评估结果通报如下:
**市第十一届社会组织公益创投资助项目中期评估统计表(市本级)
| 序号 | 机构名称 | 项目名称 | 评估结果 |
| 1 | **市******服务中心 | 浙里暖途●助燕归巢—流浪未成年人帮扶项目 | 合格 |
| 2 | ****联谊会 | 童伴家园—社区儿童托管驿站服务项目 | 良好 |
| 3 | **市护理学会 | 守护银龄—社区老年人衰弱干预技术培训项目 | 合格 |
| 4 | ****协会 | 青春导航—青少年生殖健康进校园项目 | 良好 |
| 5 | ****协会 | 心动力﹒赋未来—青少年发展性家庭支持计划 | 合格 |
| 6 | 德****发展中心 | 暖阳计划—残障重疾家庭协同支持服务项目 | 未打分 |
| 7 | ****发展中心 | 共筑成长路—校园心理健康与家庭协同支持项目 | 良好 |
| 8 | ****发展中心 | 幸福助工—骑手心理关怀与权益守护项目 | 良好 |
| 9 | **市吴****发展中心 | 绿动益行—困境家庭赋能增收项目 | 未打分 |
| 10 | 湖****服务中心 | 心动力—青少年心理成长与运动赋能项目 | 合格 |
| 11 | **市******服务中心 | 童心筑梦●成长护航—横塘桥村儿童青少年关爱服务项目 | 合格 |
| 12 | ******协会 | 从心出发—中学生心理赋能成长项目 | 合格 |
备注:1.评估结果分为四个等级:以100分计,90分及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60—79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2.“未打分”:项目未实施,未见相关资料,建议加快推进项目进展。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为2026年7月13日至7月17日。若对评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民政局反映,反映材料须用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若以机构名义反映的须加盖机构公章。地址:**市金盖山路66号3号楼四楼********管理局,联系人:曹云霞、金学东,联系方式:****392、****390。
****
2026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