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补充耕地项目质量管理,科学合理确定服务采购最高限价,保障后续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公开,根据《**壮族自治区补充耕地质量验收细则(试行)》(桂农厅发〔2025〕96号)《**壮族自治区补充耕地质量鉴定技术规范细则(试行)》(桂农厅发〔2026〕42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补充耕地项目推进实际,我局现就2026年补充耕地质量鉴定验收项目开展询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县2026年**县补充耕地质量鉴定验收项目
2.采购人:****
3.最高限价:人民币400000.00元(肆拾万元整),报价高于本限价一律按无效报价处理。
4.项目规模:本次询价补充耕地质量验收项目,总面积1409 亩,(具体******局移交的数据为准)。具体明细如下:
| 序号 |
补充耕地项目 |
图斑数量 |
补充耕地面积 |
| 1 |
**县2026年 补充耕地质量鉴定验收项目 |
860个 |
1409亩 |
| 共计 |
860个 |
1409亩 |
|
4.工作内容:完成对应批次补充耕地全流程质量鉴定验收服务,主要包括:
资料审核:对项目地块图斑等基础资料进行合规性审查;
现场踏勘:实地核查地块位置、地形地貌、灌排设施、耕作层厚度、种植条件等农业生产符合性情况;
土壤采样与检测:按技术规范布设采样点、采集土壤样品,对 pH 值、有机质、有效磷、速效钾等耕地质量****实验室检测;
质量等级评价:依据检测数据与现场核查结果,开展农业生产符合性评价与耕地质量等级评定;
成果编制:编制补充耕地质量鉴定成果报告,含农业生产符合性评价报告、补充耕地质量等级评价报告等,形成完整规范的成果资料;
验收配合:配合县级、市级等上级部门的核查验收、现场复核及整改完善工作。
5.质量标准:严格执行**壮族自治区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及鉴定相关技术规范,成果数据真实准确、资料完整合规,确保通过市级及以上主管部门核查验收。
6.服务周期:自正式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通过最终验收止,具体服务周期以正式采购合同约定为准。
参加本次询价的报价单位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并满足以下要求:
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须具备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单位;
2.具备履行本项目所必需的专业技术团队、土壤采样及检测设备、相应技术服务能力;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本次询价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 “信用中国” 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服务实施后不得转包、违法分包。
三、报价要求
1.报价函:应包含详细报价信息,包含人员劳务费、现场踏勘费、土壤采样费、样品检测费、报告编制费、差旅交通费、验收费用等完成全部工作的所有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额外费用。
2.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报送的,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资格条件承诺函:承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无重大违法失信记录;
5.报价单位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佐证材料。
1.报送截止时间:2026年7月17日18时00分(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不予受理),报价文件需密封装订成册,一式2份,在密封袋上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项目名称、报价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加急标书代写
2.报送地址:****农田建设管理股402室
3.报送方式:1.现场递交;2.邮寄(邮寄以收件时间为准)。
4.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黎工 0775-****611
五、本项目采取最低价中标法,即选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报价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询价工作。
1.报价单位递交文件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全部内容,因未仔细阅读导致报价无效的,责任由报价单位自行承担。
2.本次询价不向报价单位支付任何费用,未采纳的报价不另行解释原因。
3.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所有。
****
2026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