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安排,省妇联公开征集2025年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项目督导评估及绩效评价项目承接方,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5年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项目督导评估及绩效评价。
二、项目资金
6万元(含税),包括开展项目相关实地调研、评估评价、信息比对等所有费用。
三、项目内容
1.对2025****妇联“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专项资金”3682万元、2025年省级“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专项资金”500万元项目执行情况开展绩效评价。线下现场督导检查所覆盖的项目资金金额不得低于项目资金总量的50%,现场检查范围不少于10个市(州),并覆盖**、丘陵、山区和民族地区;其他市(州)采取线上方式督导检查;
2.对2025****妇联“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专项资金”3682万元、2025年省级“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专项资金”500万元项目出具绩效评价报告,并对省级专项资金政策依据、政策目标、资金用途等进行评估,出具评估报告;
3.对2026****妇联“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专项资金”救助对象和2026年省级“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专项资金”救助对象进行电话回访,回访率不低于30%;并出具救助对象电话回访记录电子档和纸质档。
4.对历年来救助对象进行信息比对;
5.上述事项均应于2026年11月31日前完成各项工作,并上报相关材料。
四、申报单位要求
1.申报主体****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法人单位,不接受个人申报;申报单位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项目申报单位应具备合法、完备的资质证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标识的营业执照、正常缴税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具有健全的内部治理结构和财务制度,该单位及负责人过去三年未受过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
3.项目申报单位所提交的项目申报书应包含项目依据、资金预算、绩效目标、具体实施计划等。应在项目申报书中对所要求的人员配置、类似项目实施经验等提供相应证明或案例材料。
4.持有财政****事务所执业证书,或具备大型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审计评估经验的申报单位优先;
5.结项时提供书面项目评估报告、督导总结,汇编相关资料成册备查;
6.申报单位近三年来如有类似项目,应提供业绩证明。
五、工作流程
1.项目申报时间:2026年7月13日—2026年7月17日。
2.项目评审:采取内部评审方式进行,最终以评分高低确定拟入选单位。
3.结果公示:评审结束后,项****妇联网站(http://www.****.cn/)进行公示。
六、其他
请申报单位根据上述要求准备项目申报书,并于截止日期前将项目申报书(一式五份,含单位资质材料)加盖鲜章后密封,邮寄或送至****妇女发展部(**省**市**区树德里3号)。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28-****58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