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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基地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基地建设项目
建设项目地点:**市关口街道道源湖村。
环评批文:长环评(**)〔2026〕40号
内容:验收报告(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详见下方链接
链接:https://pan.**.com/s/1gYZaFbA2LHYoGcUlzNOWjQ
提取码:j1lm
公示时间:2026年7月13日-2026年8月10日
联系人:李工
联系方式:****@qq.com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