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川区城乡融合产业示范园标准化厂房及附属 设施项目(一期)集中供热建设项目 ——锅炉房燃气管道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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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城乡融合产业示范园标准化厂房及附属 设施项目(一期)集中供热建设项目 ——锅炉房燃气管道工程 **** 货物 235616.02

**区城乡融合产业示范园标准化厂房及附属

设施项目(一期)集中供热建设项目

——锅炉房燃气管道工程

阳光采购公告

据《招标投标法》、《**省招标投标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委员会令第16号)及《****办公厅转发省公共**交易局关于加快推进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建设和运用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发办〔2018〕168号文)的有关规定进行招标,拟对**区城乡融合产业示范园标准化厂房及附属设施项目(一期)集中供热建设项目——锅炉房燃气管道工程发布阳光采购公告。

⒈ 招标条件

1.1招标项目名称:**区城乡融合产业示范园标准化厂房及附属设施项目(一期)集中供热建设项目——锅炉房燃气管道工程

1.2采购单位:****

1.3代理机构:****

⒉ 项目概况

2.1项目编号:****

2.2项目概况:锅炉房燃气管道及其附件采购、安装等。

2.3建设地点:**区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工程量清单见附件)。

2.5最高限价:235616.02元

2.6计划工期:本工程计划于2026年7月20日开工,2026年7月29日完工,计划总工期10日历天。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2.8评标办法:最低价评标办法。

⒊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⒋ 投标人(供应商)资格条件

4.1基本主体及履约能力要求

投标人(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拥有足额的资金保障项目实施;商业信誉良好,在行业内无不良履约记录;在人员配置、施工设备配备、流动资金等方面具备与本项目规模、施工内容相匹配的施工能力;近三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倒推36个月,下同)未涉及诉讼、仲裁案件(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近三年内未发生过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质量事故(以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或相关公示信息为准)。标书代写

4.2资质及人员配置要求

4.2.1 资质要求:投标人(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备有效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均在有效期内。

4.2.2 人员资格要求:投标单位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和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证书均在有效期内;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和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证书在有效期内;施工员、质检员、资料员、材料员、安全员等其他现场管理人员,须持有对应岗位的有效资格证书,且各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专业配置需满足本项目采购、施工及现场管理的实际需求。

4.2.3 人员在岗要求:投标单位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资料员、材料员、安全员等所有相关人员,均须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投标时须提供上述人员在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保缴纳凭证予以佐证,不得为挂靠人员。

4.3 合规经营要求

投标人(供应商)不得存在出借资质、借用他人资质投标、转包、违法分包工程等违法违规行为,投标时须出具《投标企业承诺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承诺内容须包含上述合规经营相关事项,若经查实存在违规行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中标后发现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4.4 授权委托要求

参与本次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拟派的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书须明确委托事项、委托权限及委托期限,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若授权委托代理人非拟派项目经理,将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资格。

4.5 完税证明要求

投标人(供应商)须提供2025年7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任意税种(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的完税凭据(包括完税证、缴款书、完税证明等);依法享受免税政策的投标人,须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依法免税证明材料(原件或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所有完税凭据及免税证明材料均须真实有效。

4.6 社保缴纳证明要求

投标人(供应商)须提供2025年7月至今,****管理部门出具的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包括社保缴费凭证、社保缴费明细等);若社保为按年缴纳的,须提供对应年度的全额缴费凭据,缴费凭据须能体现投标单位名称及缴费明细,真实有效。

4.7 财务审计报告要求

投标人(供应商)须提供近一年(即上一完整会计年度,以投标截止之日所在会计年度为准)的财务审计报告,该报告须由具备****事务所出具,且审计报告结论为无保留意见,报告中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核心****事务所的审计意见。标书代写

4.8 信用记录要求

投标人(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1个月内,在“信用中国”网站的上述三项内容查询结果截图,截图须清晰显示查询时间、查询主体及查询结果,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未提供或查询结果不符合要求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标书代写

4.9 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要求

投标人(供应商)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的行贿犯罪信息查询结果,查询对象包含投标人(供应商)本身、其法定代表人及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查询时间须为投标截止日前1个月内,查询结果截图须清晰完整,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若查询到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标书代写

4.10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要求

投标人(供应商)须出具《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单位公章),声明内容须真实准确,若经查实存在虚假声明或重大违法记录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4.11 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若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其投标将被直接拒绝。

⒌ 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实行网上资格后审。

⒍ 投标登记、资格审核及竞价时间

6.1投标登记时间:投标单位于2026年7月14日00:00至2026年7月16日23:59在**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市http://ggzy.****.cn)在线报名。

6.2系统竞价时间:2026年7月17日09:00至2026年7月17日15:00。

⒎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市http://ggzy.****.cn)发布。

⒏ 投标人(供应商)竞价须知:

8.1请意向投标人(供应商)按规定要求自行登录**市招标投标限额以下项目阳光自主交易系统进行投标,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竞价。

8.2本次网络竞价采取一次竞价,各投标人(供应商)报价的必须在有效范围内。

8.3投标人(供应商)有以下行为的竞价无效:

⑴不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资质文件要求投标的(上传资料不合格的);

⑵不按招标公告规定的竞价时间、竞价方式进行竞价的;

8.4由于自主招标采购平台系统故障或因网络中断、停电、死机、受到攻击等原因造成承载网络竞价报价系统的服务器故障,或因网络及系统原因导致数据传输有误,致使网络竞价无法正常进行的,报价活动中止。当影响网络报价因素排除后,由组织方通知各投标人(供应商)重新进自主招标采购平台进行网络报价。

8.5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由中标单位支付。具体金额按合同约定执行。

⒐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地 址:**市**区统办三号楼

联 系 人:邸驷军 联系电话:180****8666

代理机构:****

地 址:**市****政府统办二号楼107室

联 系 人:鲁旭忠 联系电话:181****2209

2026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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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2标书代写
附件(2)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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