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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本级]**县胜利路32号4间店铺招租(3年)
| 招标单位名称: |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 ||
| 招标代理名称: | |||
| 招标代理负责人: |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 | ||
| 监管部门名称: | 监管部门联系电话: | ||
| 交易中心名称: | 交易中心联系电话: | ||
| 项目编号: | **** | |||||||
| 项目名称: | **县胜利路32号4间店铺招租(3年) | |||||||
| 标的名称: | 胜利路32号(现门牌为胜利路104号由北向南第2间)(3年),挂牌价85,126.00元 胜利路32号(现门牌为胜利路104号由北向南第3间)(3年),挂牌价70,496.00元 胜利路32号(现门牌为胜利路104号由北向南第1间)(3年),挂牌价108,959.00元 胜利路32号(现门牌为胜利路104号由北向南第4间)(3年),挂牌价84,937.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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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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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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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首日:2026年07月14日 信息披露期满日: 2026年07月20日 | |||||||
| 延期处理方式: | 无 | |||||||
| 项目简介: | **县胜利路32号4间店铺招租(3年),详情见附件清单(请下载)。 【保证金账户】意向承租方须按要求交纳全额交易保证金至以下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户 名:**市****公司 账 号:793********0016 开户行:****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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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信息披露: | 1.本次挂牌招租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详见详见**君茗房地产****公司出具的赣君茗评报字(2026)第125号评估报告。 2.租赁期限:本次拍卖标的租赁年限为3年,无装修免租期。 3.租金的缴付及递增方式:租金按年支付,即每12个月为一个支付周期,每个支付周期结束前15个工作日支付下一个支付周期的租金,租期内租金逐年递增3%。 4.履约保证金要求:拍卖成交后,承租方应支付首年度三个月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合同期限届满,承租方未对招租方造成任何损失的,招租方在合同终止后十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返还承租方剩余的履约保证金。 5.承租方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策规定合法经营。 6.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等费用支付时间:拍卖成交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7.成交合同签订时间:付清全部价款后十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8.标的交付时间:成交合同中约定。 9.起租日、到期日:成交合同中约定。 10.标的均为空置。 11.标的1-3目前为整体贯通状态,如未整体拍卖成功,单标的承租方竞得后需自行承担隔墙费用,招租方不做任何补偿。 12.责任、义务: (1)本次拍卖标的租赁年限为3年,租赁期满后招租方若无其他用途且继续对外出租的,则另行公开招租,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2)租赁期间,若因承租方原因导致租赁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合同期满后承租方不再续约的,承租方均须书面告知招租方,并按招租方要求办理交接手续。承租方应在约定时间内结清经营所产生的水、电等公共支出费用,并无偿搬离标的物,搬离时不得损坏标的物的主体结构、装修及原有配套设施。租赁期间承租方投入的一切可移动设施、设备自行处置,不得强行要求招租方或新承租方收购,招租方对承租方不作任何形式的补偿。 (3)承租方在标的成交后,不得损坏标的物主体结构,如需对房屋进行改建,必须征得招租方同意后方可实施,必须确保标的的安全质量,不得破坏房屋结构,改建方案需递交招租方进行备案。如未经招租方同意擅自施工所产生的一切责任由承租方负责,且承租方需赔偿因此给招租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合同期内,因房屋外墙脱落、空调外机掉落、玻璃门窗掉落、空中抛物以及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的安全责任由承租方全部承担。 (4)承租方必须守法经营,****商铺内从事非法活动或者有相关违约行为,否则,招租方有权无条件收回标的物并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详细内容在成交合同中约定)。消防安全合格证、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各种经营需办理的证件都由承租方自行办理,费用自理。 (5)标的成交后,产生的一切费用(包含但不限于物业费、水电费)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6)承租方在租赁期间,所产生的一切经济、民事、刑事以及安全责任自行承担,与招租方无关。 (7)标的成交后,原则上承租方在租赁期限内不得擅自转让整体租赁权或部分租赁权;若承租方在租赁期限内因经营情况确有转让租赁权的需求,则承租方需书面上报招租方,待招租方同意后方可进行转让。 (8)因政府规划调整或不可抗力等因素,招租方须提前终止合同的,承租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条件撤场,招租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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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意向承租方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2.意向承租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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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 价款支付方式:分期付款,租金缴纳方式为按年支付。租金及履约保证金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实行进场结算。****交易中心在收到招租方提交的书面转款申请及标的完成交接证明文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价款及履约保证金无息转付给招租方。 保证金处置方式:发生以下情况(1)的,相关责任主体交纳的全部保证金在抵****交易中心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剩余部分予以返还;发生以下(2)-(8)任一情形的,相关责任主体交纳的全部保证金在抵****交易中心所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因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偿: (1)意向承租方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在承租方被确定之前单方撤销受让申请的;(2)意向承租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的;(3)意向承租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4)意向承租方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转让方的商业秘密,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5)意向承租方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时限和项目信息披露公告要求签署交易合同的;(6)合同签订后,承租方阻碍合同生效的;(7)承租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及交易费用的;(8)承租方有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在抵****交易中心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剩余部分可以按合同约定转为等额交易价款(多退少补),交易凭证出具前,保证金性质不变。保证金在指定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照相关规定返还原提交账号。其他未成交方交纳的保证金及其利息在承租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返还原提交账户。 保证金在指**算账户期间产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计息方式按照通行规则进行,即日利率为年利率/360天,计息天数算头不算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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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方式: | 详情咨询:**** 联系电话:147****5883(苏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