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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2301MA7CJAE35B | 建设单位法人:赵海涛 |
| 倪跃宏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 |
| **省****市**镇阳光大道楚****服务中心二楼 2-102企查查 |
| 孔家庄52MW光伏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90-陆上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不含居民家用光伏发电);其他电力生产(不含海上的潮汐能、波浪能、温差能等发电)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16-D4416-太阳能发电 |
| 建设地点: | **省****市 **市****水库附近的山坡上 |
| 经度:101.490580 纬度: 25.153270 | ****机关:****生态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11-02 |
| 楚环许准〔2022〕74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26000 |
| 78.22 | 运营单位名称:**** |
| ****2301MA7CJAE35B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2300MA6NX2MUXN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100MA6KW1FH8F | 竣工时间:2025-03-31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6-08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7-07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606084Ak5a |
| 项目位于**省******水库附近的山坡上,项目**21个光伏方阵及110kV升压站1座,主变容量为1x55MVA,光伏发电区电能经逆变升压后以3回35kV集电线路地埋输送至110kV升压站,项目总装机容量52MW。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位于**省******水库附近的山坡上,项目**21个光伏方阵及110kV升压站1座,主变容量为1x55MVA,项目光伏区35kV集电线路由全地埋电缆改建为了架空线路+地埋电缆相结合的方式,其中1#-12#光伏方阵电力为地埋集电线路,以1回电路进入升压站;架空集电线路共新增建设20个塔基,线路长4.28km,主要汇集了13#-21#光伏方阵电力以1回电路进入升压站。最终项目35kV集电线路进线共2回,较环评减少了1回,长度减少了11.94km。,项目总装机容量52MW。 |
| 由于项目13#-21#****水库东部,****水库西部升压站及1#-12#****水库,并且****水库距离较近,****水库上游,为解决集电****水库现状并考虑大范围开挖地埋电****水库、****水库等地表水环境,建设单位在实际建设过程中,****水库东部13#-21#光伏方阵集电线路架设由环评中提出的埋地集电线路改建为了架空集电线路,寨子水库东部光伏发电全部以架空集电线路的方式汇集至升压站周边,以1回埋地电缆的方式进入升压站,其余1#-12#光伏方阵光伏发电仍通过埋地集电线路的方式以1回埋地电缆进入升压站。最终,项目集电线路由环评提出的全地埋电缆建设为地埋电缆+架空线路相结合的方式,实际建设集电线路全长10.86km,其中架空集电线路共设20个塔基,线路长4.28km,塔基占用地134m2,其余地埋集电线路6.58km,进站集电线路较环评中减少了1回,长度减少了11.94km。 本项目光伏区35kV集电线路变动属于《输变电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中“9.输电线路由地下电缆改为架空线路”重大变动情形,但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五十五、核与辐射”第161小类“输变电工程”中“100kV以下”不需要办理环评手续,项目35kV集电线路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因此,本次验收针对光伏区35kV集电线路地埋改架空重大变更情形不再重新报批项目环评,仅明确35kV集电线路实际建设内容并调查变更后的生态环境影响及措施落实情况,直接纳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2023年11月,本项目埋地集电线路改架空集电线路施工前期,建设单位针对塔基占用地与****村委会签订了征占补偿协议(详见附件8),按期支付了补偿款,塔基占用地前期用地无争议。后项目8#光伏方阵超占用地、架空集电线路塔基占用地等用地于2026年1月26****草原局查处并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楚市林草罚决〔2026〕003号(详见附件6),建设单位上述占用地行为涉及擅自改变林地用途及非法使用草原,上述违法行为“被处罚款并要求恢复植被及林业生产条件,退还非法使用的草原”。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建设单位已于2026年2月9日完成罚款缴纳工作并****村委会****小组进行了异地植被恢复,待植被抚育结束后将****草原局验收,以此完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相关处罚。截止本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草原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楚市林草罚决〔2026〕003号中除罚款外的行政处罚尚未验收,后续将****草原局要求完善相关处罚决定。建设单位承诺(详见附件9)将及****草原局办理新增占地用地手续,确保新增占地手续合规。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位于**省******水库附近的山坡上,总占地面积76.05hm2,其中永久占地0.65hm2,临时占地75.40hm2。项目总装机容量52MW,共布置21个光伏方阵,其中3.20MW方阵11个、2.60MW方阵1个、2.0MW方阵3个、1.60MW方阵3个、1.30MW方阵1个、1.1MW方阵1个、1MW方阵1个。拟**110kV升压站1座,主变容量为1x55MVA,光伏发电区电能经逆变升压后以3回35kV集电线路地埋输送至110kV升压站,线路长度22.8km。项目总投资26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2.97万元。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位于**省******水库附近的山坡上,总占地面积71.05hm2,其中永久占地0.6474hm2,临时占地70.4hm2。项目总装机容量52MW,共布置21个光伏方阵,其中3.20MW方阵11个、2.60MW方阵1个、2.0MW方阵3个、1.60MW方阵3个、1.30MW方阵1个、1.1MW方阵1个、1MW方阵1个。配套建设110kV升压站1座,主变容量为1x55MVA,光伏发电区电能经逆变升压后以2回35kV架空线路+埋地电缆相结合的方式送至110kV升压站,线路长度10.86km。项目总投资26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8.22万元。 |
| 1、光伏区变动情况 (1)部分光伏区超环评审批用地范围建设。项目8#光伏方阵超环评审批用地建设,超用面积约5000m2,超用地块全部用于光伏板敷设,超用地块面积较小,占实际总用地面积的0.7%。由于超用地块位于8#****中心,未使8#方阵区域整体厂界扩大。项目其余光伏区建设区域均在环评审批建设红线范围内。 (2)光伏方阵数量减少。项目14#光伏方阵取消建设,16#光伏方阵建设范围减少。因此,项目共取消建设了1个光伏子方阵及其他方阵的部分区域,实际共建设了20个光伏子方阵。但由于8#方阵中心超环评审批用地建设并配套新增了1个箱式变压器,因此项目20个光伏子方阵区域内实际共按照环评中规划的建设内容划分为了21个光伏小方阵,配套设置21台箱式变压器及21个箱变事故油池。 2、35kV集电线路 项目35kV集电线路由全地埋电缆改建为架空线路+埋地电缆相结合且线路长度减少。项目1#-12#光伏方阵光伏发电仍通过埋地集电线路的方式以1回埋地电缆进入升压站;13#-21#光伏方阵集电线路架设由环评中提出的埋地集电线路改建为了架空集电线路,该部分架空集电线路汇集至升压站周边,以1回埋地电缆的方式进入升压站。最终,项目集电线路全长10.86km,以2回进线进入升压站,进线较环评中减少了1回,长度减少了11.94km。本项目光伏区35kV集电线路变动属于《输变电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中“9.输电线路由地下电缆改为架空线路”重大变动情形,但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五十五、核与辐射”第161小类“输变电工程”中“100kV以下”不需要办理环评手续,项目35kV集电线路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因此,本次验收针对光伏区35kV集电线路地埋改架空重大变更情形不再重新报批项目环评,仅明确35kV集电线路实际建设内容并调查变更后的生态环境影响及措施落实情况,直接纳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3、升压站变动情况 升压站平面布置及公辅工程变更。项目110kV升压站在建设过程中平面布置进行了优化,SVG无功补偿装置由西南角位移至西部;二次设备舱由西部位移至中部;库房及生活楼整栋建设,未分开建设;升压站内未建设绿化带,绿化带主要建设在升压站出入口处,绿化面积较环评中减少;升压站内蓄水池容积由环评提出的20m3变更为250m3,方便生产及生活用水。升压站实际建设位置、占地面积、主变数量及电压等级等均未变更,与环评一致。 4、公用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内部道路规模减少。项目光伏区光伏方阵取消建设了1个方阵,其他方阵部分区域取消建设;项目35kV集电线路由全部地埋电缆改建为架空线路+地埋电缆相结合。因此项目内部改扩建及**道路减少建设了8.86km。 5、项目总占用地情况 项目总占地面积减少。项目光伏区取消建设了1个光伏子方阵及其他方阵的部分区域;全埋地电缆集电线路改建为架空线路+地埋电缆相结合的方式;场内道路建设规模减少;项目施工营地统一租用民房使用,未**施工营地区。因此项目总占地面积为71.05hm2,较环评减少了约5hm2。 6、根据本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项目实际总投资为26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8.22万元,占总投资的0.3%。项目实际总投资较环评预估总投资增加,原因主要包括:(1)项目光伏区场地陡峭,箱变配套事故油池施工难度增加,因此项目事故油池建设环保投资较环评增加;(2)项目升****处理站为半地埋式设置,未设置为地上设施,因此污水处理设施废气治理费用增加;(3)项目升压站内消防水池容积由环评提出的20m3变更为250m3,根据实际需要,确保存水满足生产及消防用水,因此消防水池投资额增加。项目实际环保投资增加,确保了项目区域各项环保措施正常运转,各项污染物有效治理,截止本次竣工验收项目已完成了水土保持验收工作,项目无环境污染投诉。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为76.05hm2,采用610Wp 单晶硅双面光伏组件进行开发建设,安装容量64.35MWp,额定容量52MWac。项目光伏区由11个3.2MW光伏子方阵、1个2.6MW光伏子方阵、3个2MW光伏子方阵、3个1.6MW光伏子方阵、1个1.3MW光伏子方阵、1个1.1MW光伏子方阵、1个1MW光伏子方阵共计21个方阵组成,每个发电子系统配置1台就地升压变,共计21台;逆变器选用196kW组串式逆变器,共计4264个组串,266 台 196kW 组串式逆变器;光伏区共计3回地埋进线接入项目配套建设的1座110kV升压站,线路长度22.8km。项目配套建设的1座110kV升压站安装一台55MVA三相双绕组自然油循环风冷有载调压变压器,汇集所有电力后,以1回110kV线路接入220kV****电站,线路长度约为12km。 | 实际建设情况:根据本次竣工验收调查,项目总占地面积约71.05hm2,较环评中减少了5hm2。其中项目光伏区取消建设1个光伏方阵(14#)及其他光伏方阵的部分区域,因此,光伏区共建设了20个光伏子方阵。但由于8#方阵超环评审批用地建设了0.5hm2,8#方阵单独新增建设1台箱式变压器,因此项目实际共建设的20个光伏子方阵分别由环评中提出的11个3.2MW光伏子方阵、1个2.6MW光伏子方阵、3个2MW光伏子方阵、3个1.6MW光伏子方阵、1个1.3MW光伏子方阵、1个1.1MW光伏子方阵、1个1MW光伏子方阵等共计21个小方阵组成,共配套设置21台箱式变压器(8#方阵配套新增了1个箱变)、21个箱变事故油池及163台逆变器。并且为保证光伏发电规模,项目单晶硅双面光伏组件分别使用了610Wp 、615Wp 、620Wp 、625Wp 、630Wp 等功率的光伏板,未全部使用环评中提出的610Wp 单晶硅双面光伏组件。项目最终实际建设直流侧安装规模为64.35MWp,交流侧额定容量52MWac,项目实际建设规模与环评一致,未变更。同时,项目配套建设了1座110kV升压站,110kV升压站建设位置、占地面积、主变数量及电压等级等均未变更,与环评一致,仅内部平面布置及公辅工程发生了部分优化调整。 项目光伏区35kV集电线路由全地埋电缆改建为了架空线路+地埋电缆相结合的方式,全长10.86km,其中1#-12#光伏方阵电力为地埋集电线路,长度6.58km,以1回电路进入升压站;架空集电线路共新增建设20个塔基,线路长4.28km,主要汇集了13#-21#光伏方阵电力以1回电路进入升压站。最终项目35kV集电线路进线共2回,较环评减少了1回,长度减少了11.94km。 孔家庄52MW光伏项目110kV送出线路全长7.296km,已于2024年7月委托****单独办理了环评并于2024年11月单独完成了竣工环保验收。 |
| (1)光伏板额定容量变更。项目取消建设了1个光伏方阵及16#方阵部分区域,为保证光伏发电规模,项目单晶硅双面光伏组件分别使用了610Wp 、615Wp 、620Wp 、625Wp 、630Wp 等功率的光伏板,未全部使用环评中提出的610Wp 单晶硅双面光伏组件。 (2)由于项目光伏区部分区域地形险峻,施工受限,部分涉及沟箐位置光伏板最低沿离地高度未达2.5m,高度范围在 1.5m-2m之间。整个项目光伏板建设高度满足要求的建设区域约占95%,有5%左右根据实际地形条件进行了调整。 (3)集电线路敷设方式及规模变更。由于项目13#-21#****水库东部,****水库西部升压站及1#-12#****水库,并且****水库距离较近,****水库上游,为解决集电****水库现状并考虑大范围开挖地埋电****水库、****水库等地表水环境,建设单位在实际建设过程中,****水库东部13#-21#光伏方阵集电线路架设由环评中提出的埋地集电线路改建为了架空集电线路,寨子水库东部光伏发电全部以架空集电线路的方式汇集至升压站周边,以1回埋地电缆的方式进入升压站,其余1#-12#光伏方阵光伏发电仍通过埋地集电线路的方式以1回埋地电缆进入升压站。最终,项目集电线路由环评提出的全地埋电缆建设为地埋电缆+架空线路相结合的方式,实际建设集电线路全长10.86km,其中架空集电线路共设20个塔基,线路长4.28km,塔基占用地134m2,其余地埋集电线路6.58km,进站集电线路较环评中减少了1回,长度减少了11.94km。本项目光伏区35kV集电线路变动属于《输变电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中“9.输电线路由地下电缆改为架空线路”重大变动情形,但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五十五、核与辐射”第161小类“输变电工程”中“100kV以下”不需要办理环评手续,项目35kV集电线路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因此,本次验收针对光伏区35kV集电线路地埋改架空重大变更情形不再重新报批项目环评,仅明确35kV集电线路实际建设内容并调查变更后的生态环境影响及措施落实情况,直接纳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4)升压站平面布置及公辅工程变更。项目110kV升压站在实际建设过程中建设位置、占地面积、主变数量及电压等级等均未变更,与环评一致,仅内部平面布置及公辅工程发生了部分变更,具体包括:主要为SVG无功补偿装置由西南角位移至西部;二次设备舱由西部位移至中部;库房及生活楼整栋建设,未分开建设;升压站内未建设绿化带,绿化带主要建设在升压站出入口处,绿化面积减少;升压站内蓄水池容积由环评提出的20m3变更为250m3,方便生产及生活用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将环境保护纳入日常管理工作中,制订和贯彻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开展环境监测,升压站周边及线路沿线区域工频电场、磁感应强度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标准限值要求,环境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906-2008)相应标准要求。规范雨污分流系统,加强对污水的收集和管理。生****设备处理后仅用于站内绿化,不得外排。太阳能电池组件的清洁废水仅用于植被恢复补充水,不得排入附近水体。加强固体废物收集处置,废变压器油、废铅酸蓄电池等危险废物应设置危废暂存间并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加强环境风险防控,制定事故应急预案,设置变压器油事故收集池,确保生态环境安全。 | 实际建设情况:根据本次竣工验收调查,项目已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升压站建****电站工程设计要求进行建设,并优化电气设备布局,在升压站建成运营过程中,醒目位置设置安全警示图文标志,变电站内设备日常管理和维护采用24h轮值班制度。本次竣工验收,于项目升压站远离进出线一侧及进出线一侧等均设置监测点位进行电磁辐射强度采样检测,根据检测结果,项目升压站运行过程中进出线一侧厂界5m处及其他远离进出线一侧厂界5m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强度均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电场强度 4000V/m、磁感应强度 100μT 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的要求,达标排放,随着距离的衰减,工频电磁场强度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轻微。 本次竣工验收,委托******公司于项目升压站厂界四周、光伏区厂界敏感目标处及架空集电线路敏感目标处设置噪声监测点位进行检测,根据******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项目运营期升压站厂界四周、光伏区厂界敏感目标处、架空集电线路敏感目标处排放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根据本次竣工验收调查,项目运营期光伏板清洗不使用清洗剂,废水成分与雨水类似,光伏板上残留的清洗废水一部分自然蒸发,另一部分清洗废水自然下降进行植被浇灌。该部分废水量较小,并且项目光伏区均位于坡状山地,植被水分需求高,因此自然下降的光伏板清洗废水在浇灌植被过程中即可完全消耗,不外排,不会加重周边地表水环境影响。升压站内生活污水经油水分离器、化粪池和项目自建的一体化污水处理系统处理,本次竣工验收委托******公司于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进水口及出水口取水样进行水质达标情况检测,根据******公司出具的验收检测报告,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能够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标准,全部回用于升压站周边绿化带绿化灌溉,不外排,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根据本次竣工验收调查,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废变压器油、废铅酸蓄电池等分别采用油桶、塑料收集箱等专用容器收集后放置在塑料托盘上,暂存于升压站内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义成****公司清运处置。项目升压站内危废暂存间已建立危废转移台账及三联单制度。 根据本次竣工验收调查,项目光伏区箱式变压器、110kV升压站内主变压器建设地周边均进行混凝土地面硬化,上述油式变压器下方均设收集沟及事故油池,事故油池采用重点防渗设计,事故油池容积满足油品全部泄漏时的收集。根据规范要求,光伏区21个变压器配套设置了储油池,共设置21个;升压站内变压器附近设事故油池,容积为30m3。 项目于2023年12月组织编制了项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于2024年1月5****环境局****分局完成了备案,备案编号:****。应急预案中已提出相关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措施,企业在后续管理中参照预案要求进行培训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
| 项目升****处理站未建设为地上设备及在污水处理设施顶部安装排风扇,实际****处理站为半地埋设置并且设置为封闭箱体,较环评中建设方式能够更有效防治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运行过程中的异味。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光伏板布设须严格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支持光伏扶贫和规范光伏发电产业用地的意见》(国土资规[2017]8号)《****能源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光伏扶贫和规范光伏发电产业用地的通知》(云自然资[2019]196号)和《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执行,****水库****水库等环境敏感区、环境敏感目标及环境保护目标。 | 实际建设情况:根据本次竣工验收调查,目前整个****水库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范围内,针对项****水库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的变动情形,由于该项变动为项目取得环评批复后及建设完成后才批复划定水源保护区的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国水污染防治法》、原环境保护部《关于水污染防治法中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规定进行法律解释有关意见的复函》(环办函〔2008〕667号)、****办公厅《关于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建设项目有关问题的复函》(环办环评函〔2016〕162号)等文件要求,本项目施工期已加强施工期管理,项目运营期无废水、废气、废渣外排,不属于“已建成的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项目已配套建设相应的污染、风险防范措施将环境影响和环境风险降到最低,****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因此,本次项目将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 682 号令修订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 号)等文件要求正常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完成后将配合各部门管理要求进行项目运行管理,接受监督及检查。 |
| 根据《中华人民**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六十六条规定:“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环境保护部于2008年10月15日发布的《关于水污染防治法中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规定进行法律解释有关意见的复函》(环办函〔2008〕667号),复函中指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应当是指因排放废水、废气、废渣等污染物可能对水体产生影响的建设项目,包括排污口未设在保护区内的建设项目。且对于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已建成的确实没有对水体产生影响的建设项目,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的要求,对此类建设项目进行管理。****办公厅《关于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建设项目有关问题的复函》(环办环评函〔2016〕162号)明确指出,为保护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安全,建设项目选址选线应遵循避让水源保护区的原则,保护区内不得建设排放污染物的项目。对于确实无法避让的,应以环境影响最小和环境风险最低为原则,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配套建设相应对的风险防范措施,将环境影响和环境风险降到最低。 根据上述文件要求,****水库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前已建成的项目,但一方面本项目施工期严格管理,施工由中****工程局承包负责,施工期间的施工组织、施工建设、环境管理****施工队伍负责,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施工范围,规范施工,严格控制施工作业时间,采取有效的措施处置施工建设过程中的废气、废水、固废、噪声污染,施工过程中未造成重大生态破坏。项目已按照编制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实了植物措施及工程措施等水土保持措施,其中植物措施为对项目临时占地及永久占地区域进行了绿化恢复及景观种植建设,主要栽植旱冬瓜、侧柏、车桑子等,地被撒播黑麦草及狗牙根;工程措施为升压站周边建设浆砌石截水沟 、沉砂池及排水管 ;场内道路区两侧建设沉砂池;光伏发电方阵区建设混凝土排水沟、沉砂池及谷坊。项目已完成了水保验收备案,上述措施可有效防治项目区水土流失,施工期及运营期地表径流能够有效收集沉淀,大大减轻雨季地表****水库、寨子水库的影响。其次项目光伏区和110kV升压站共设置22个油浸式变压器,于每座变压器下方配套建设1个防渗事故油池,共计建设了22个防渗事故油池,事故油池容积满足油品全部泄漏量收集。项目建设1间15m2危废暂存间,该危废暂存间已进行“三防”建设,内部地面及裙角涂刷环氧树脂漆防渗,废铅酸电池、废变压器油收集在专用收集容器内并放置在塑料托盘上,可第一时间收集意外泄漏物。项目危险废物经与**义成****公司签订了危废转运协议定期转运,严格执行危废转移三联单制度。本项目运营过程中废水主要为光伏板清洗废水及升压站生活污水,光伏板清洗废水自然下降浇灌光伏组件下方林木,不外排;升压站内生活污水经1个0.5m3油水分离器、1个2m3化粪池和1套2m3/d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系统处理后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标准,全部回用于升压站周边绿化灌溉,不外排。项目无废气产生。项目升压站内员工生活垃圾由垃圾桶分类收集存放,及时清运至东瓜街道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化****处理站污泥定期清掏后清运至光伏区做农林木肥料;损坏的电池板、废变压器等由厂家检修人员检修更换后交由厂家回收处理;废变压器油、废铅酸蓄电池属于危险废物,暂存在升压站内1间15m2危废暂存间,废变压器油、废铅酸蓄电池分别采用油桶、塑料收集箱等专用容器收集后分别放置在塑料托盘上,定期委托**义成****公司清运处置。 综上,针对项****水库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的变动情形,由于该项变动为项目取得环评批复后及建设完成后才批复划定水源保护区的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国水污染防治法》、原环境保护部《关于水污染防治法中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规定进行法律解释有关意见的复函》(环办函〔2008〕667号)、****办公厅《关于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建设项目有关问题的复函》(环办环评函〔2016〕162号)等文件,本项目施工期已加强施工期管理,项目运营期无废水、废气、废渣外排,不属于“已建成的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项目已配套建设相应的污染、风险防范措施将环境影响和环境风险降到最低,****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因此,本次项目将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 682 号令修订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 号)等文件要求正常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完成后将配合各部门管理要求进行项目运行管理,接受监督及检查。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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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油水分离器 |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标准 | 1个0.5m3油水分离器 | 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进出水口,共设2个监测点位 | |
| 2 | 化粪池 |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标准 | 1个2m3化粪池 | 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进出水口,共设2个监测点位 | |
| 3 | 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 |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标准 | 1套2m3/d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 | 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进出水口,共设2个监测点位 |
| 1 | 油烟净化器 | / | 食堂油烟经1套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管**排,经大气稀释扩散 | / | |
| 2 | 地埋及半地埋式 | / | 化粪池为地埋式设计,****处理站为半地埋式封闭箱体,设置在升压站远离办公区一侧 | / |
| 1 | 升压站电气设备采取箱体隔声及距离衰减后减小对声环境的影响。项目光伏区通过合理布局、逆变器及箱式变压器远离厂界周边居民区布置及设备采取箱体隔声等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升压站电气设备采取箱体隔声及距离衰减后减小对声环境的影响。项目光伏区通过合理布局、逆变器及箱式变压器远离厂界周边居民区布置及设备采取箱体隔声等措施 | 110kv升压站东、南、西、北侧厂界外1m处。共4个点;11#光伏方阵**张宗坝村;15#光伏方阵东部恭极村;18#光伏方阵**王家村;21#光伏方阵西部马草冲村,共4个点;T5-T6塔基**恭极村散户,共1个点 |
| 1 | 根据规范要求,升压站内主变压器附近设事故油池1个,容积为主变压器油量的20%,容积为30m3,满足单台主变压器事故后排油存储。 | 光伏区各个箱变配套设置了事故油池,共设置21个,容积能够满足箱变存油全部泄漏油品的收集;升压站内变压器附近设事故油池,容积为30m3,满足主变压器事故后排油存储。 |
| 1 | 加强固体废物收集处置,废变压器油、废铅酸蓄电池等危险废物应设置危废暂存间并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 项目升压站内员工生活垃圾由垃圾桶分类收集存放,及时清运至东瓜街道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化****处理站污泥定期清掏后清运至光伏区做农林木肥料;损坏的电池板、废变压器等由厂家检修人员检修更换后交由厂家回收处理;废变压器油、废铅酸蓄电池属于危险废物,暂存在升压站内1间15m2危废暂存间,废变压器油、废铅酸蓄电池分别采用油桶、塑料收集箱等专用容器收集后分别放置在塑料托盘上,定期委托**义成****公司清运处置。 |
| 1 | 严格控制施工范围,认真落实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施工过程中对开挖土方应采取临时拦挡等措施,防止水土流失。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小施工期声环境影响。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经收集、沉砂、澄清处理后回用,不得外排。施工场地定期洒水,减小扬尘影响。施工过程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应集中清运,妥善处理。施工完成后及时开展施工场地植被恢复。 | 根据现场调查,项目光伏区取消建设了1个光伏子方阵及其他方阵的部分区域;场内道路建设规模减少;项目施工营地统一租用民房使用,未**施工营地区。但项目8#光伏方阵超环评审批用地建设,超用面积约5000m2,超用地块全部用于光伏板敷设,超用地块面积较小,占实际总用地面积的0.7%。超用地块位于8#****中心,未使8#方阵区域整体厂界扩大,项目区其余区域均在环评审批用地红线内建设。其次项目新增建设20基塔,塔基占地134m2。最终,项目总占地面积为71.05hm2,较环评减少了5hm2。 本项目埋地集电线路改架空集电线路施工前期,建设单位针对塔基占用地与****村委会签订了征占补偿协议,按期支付了补偿款,塔基占用地前期用地无争议。后****草原局出具的违法占用林地及草原行政处罚决定书,项目8#方阵及塔基超用地用地类型为林地及草地,目前已完成罚款缴纳工作****村委会****小组进行了异地植被恢复,待植被抚育结束后将****草原局验收,以此完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相关处罚。截止本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草原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楚市林草罚决〔2026〕003号中除罚款外的行政处罚尚未验收,后续将****草原局要求完善相关处罚决定。 根据本次竣工验收调查,项目于2023年7月开始施工,施工作业由中****工程局****公司总承包施工,施工工期及施工内容合理安排调度,严格施工管理,无破坏水源、倾倒施工期生活垃圾及施工固废、在水库及附近入库河流清洗设备等违法事件发生。项目施工期间场地内设置临时截排水沟并在末端建设沉砂池收集地表径流,施工废水及初期雨水等沉淀后回用于施工用水及场地洒水降尘。项目未在施工现场设置临时施工营地,现场无施工生活污水产生。 项目已于2025年12月2日取得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备案证明。根据项目水保验收报告,项目已采取水土流失工程措施及植被措施,具体工程措施包括:①升压站区:DN300 波纹排水管 84m,浆砌石截水沟 310m,砖砌沉砂池 1 座;②场内道路区:**、改建道路土质排水沟 5300m,临时土质沉砂池 8 座,表土剥离与收集 0.56 万 m3;③光伏发电方阵区:表土剥离与收集 0.01 万m3,混凝土排水沟 690m,砖砌沉砂池 3 座,谷坊 4 座。上述工程措施可有效沉淀施工期及运营期地表径流,大大减轻对周边地表水体的影响。项目已采用“农林光互补”模式对项目临时占地及永久占地区域进行了绿化恢复及景观种植建设,项目区植被恢复主要栽植旱冬瓜、侧柏、车桑子等,地被撒播黑麦草及狗牙根。项目施工期间无废水、废气、噪声等污染投诉。 | |
| 2 | 升压站内绿化面积400m2,其余光伏阵列、场内道路以及升压站进场道路按照“农林光互补”方案进行人工绿化恢复。 | 升压站内未设置绿化带,主要设置在升压站出入口两侧,面积约100m2,主要种植旱冬瓜及侧柏等;其余光伏阵列、场内道路以及升压站进场道路按照“农林光互补”方案进行人工绿化恢复。根据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备案证明,项目区植被恢复主要栽植旱冬瓜、侧柏、车桑子等,地被撒播黑麦草及狗牙根。建议加强抚育管护工作,及时补植补种,保证植被成活率,提高项目区植物郁闭度。 |
| 1 | (1)严格做好分区防渗工程,事故油池、危废暂存间须进行防渗处理,按重点防渗区进行建设,防渗技术要求为:防渗层为至少1m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cm/s),或2mm厚**度聚乙烯,或至少2mm厚的其它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 (2)加强环境风险防控,制定事故应急预案,设置变压器油事故收集池,确保生态环境安全。 (3)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 (1)根据本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项目光伏区和110kV升压站共设置22个油浸式变压器,于每座变压器下方配套建设1个防渗事故油池,共计建设了22个防渗事故油池,事故油池容积满足油品全部泄漏量收集。项目建设1间15m2危废暂存间,该危废暂存间已进行“三防”建设,内部地面及裙角涂刷环氧树脂漆防渗,废铅酸电池、废变压器油收集在专用收集容器内并放置在塑料托盘上,可第一时间收集意外泄漏物。项目危险废物经与**义成****公司签订了危废转运协议定期转运,严格执行危废转移三联单制度。(2)项目设计阶段就已将环保设施纳入设计范围内,环保设施随主体工程一同施工,同时竣工并投入使用,满足“三同时”要求,目前项目正在办理竣工环保验收手续。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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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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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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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植物保护措施: ①光伏板高度按要求布设高度不低于2.5m,桩基列间距不小于4m,行间距不小于6.5m。 ②加强施工管理和环境宣传,对施工人员进行环境教育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及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将环境保护要求纳入工程招标中,严格按设计施工,禁止超计划占用土地和破坏植被。施工结束后必须对临时占地进行恢复。 ③减少临时用地面积。优化场区布置,尽可能避让植被较好的区域。 ④施工期制定生态环境管理,通过管理规定和制度化,禁止施工人员砍伐树木,禁止到非施工区活动,施工区严格烟火管理,以杜绝施工人员对施工区和其它地区植物的破坏,减轻工程施工对野生生物的影响。 ⑤绿化和恢复植被应以当地物种为主,避免外来物种入侵;发现珍稀植物,应采取相应措施妥善保护。绿化工程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 ⑥严格按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实各项水保措施,减轻工程造成的水土流失危害。 ⑦严格施****电站场区烟火管理,防止森林火灾的发生。 2、水土流失: ①光伏板阵列区 A、表土剥离收集:对表土**进行保护利用,考虑用作后期种植; B、临时措施:在施工区边缘及开挖边坡坡脚布设土袋挡墙进行临时拦挡,对于来不及运往弃渣场的开挖料、不能及时回填的开挖土石方应集中堆放,并用无纺布覆盖,并考虑无纺布重复利用。 C、临时排水沟; D、临时沉砂池:在临时排水沟末端修建沉砂池,沉砂池规格为2m×1.5m×1.5m(4.5m3),施工结束后将沉砂池回填。 ②交通道路区 A、表土剥离收集;B、挡墙;C、临时拦挡;D、临时排水沟;E、临时沉砂池。 ③配套设施区 配套设施主要为供水线路及供电线路,配套设施区工期短、地表扰动较轻,水土保持主要考虑施工结束后植被恢复,植被恢复主要采用灌草植被恢复。 ④施工生产生活区 A、表土剥离收集;B、植物措施;C、临时拦挡及覆盖措施;D、临时排水沟;E、在排水沟末端修建沉砂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根据项目水保验收报告,项目已采取水土流失工程措施包括:①升压站区:DN300 波纹排水管 84m,浆砌石截水沟 310m,砖砌沉砂池 1 座;②场内道路区:**、改建道路土质排水沟 5300m,临时土质沉砂池 8 座,表土剥离与收集 0.56 万 m3;③光伏发电方阵区:表土剥离与收集 0.01 万m3,混凝土排水沟 690m,砖砌沉砂池 3 座,谷坊 4 座。项目已采用“农林光互补”模式对项目临时占地及永久占地区域进行了绿化恢复及景观种植建设,项目区植被恢复主要栽植旱冬瓜、侧柏、车桑子等,地被撒播黑麦草及狗牙根,上述植被属于当地乡土树种、草种以及比较耐旱耐瘠薄的树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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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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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单位应向周边居民宣传、贯彻电力设施保护法律、法规、规章。醒目位置设置安全警示图文标志,标明严禁攀登、线下高位操作应有防护措施等安全注意事项。****电站内设备日常管理和维护,使设备和线路保持良好运行状态。对进入或工作在电磁污染区域的人员,应加强个人防护,如穿有防护功能的工作服、戴具屏蔽功能的工作帽和眼镜等。工程建成后需进行竣工环保验收,若出现工频电场强度因畸变等因素超标,应分析原因后采取屏蔽等措施。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根据本次竣工验收调查,项目光伏区四周设置围栏,箱变及逆变器远离厂界及居民区布置,醒目位置设置安全警示图文标志。升压站建****电站工程设计要求进行建设,升压站内电气设备接地,站区地下设接地网,优化电气设备布局,主变及进出线路远离居民点布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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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