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投﹒城央境项目2026年改造提升工程物资(材料)采购(第二批次)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新投﹒城央境项目2026年改造提升工程物资(材料)采购(第二批次) 三、采购结果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 **省**市**县**镇科技东路12、16、18号华建大厦2#19层1903-2室 | 160280元 | 91.21 |
采购包1 新投﹒城央境项目2026年改造提升工程物资(材料)采购(第二批次):
| 序号 | 采购标的 | 规格型号 | 来源地 | 数量 | 单位 | 成交价(元) |
| 1 | 新投﹒城央境项目2026年改造提升工程物资(材料)采购(第二批次) | 地面警示牌(①304#1.5mm香槟金不锈钢激光切割成型,文字激光蚀刻填漆;②190*70*1.5;)、花园景墙(①304#1.5mm香槟金不锈钢激光切割成型;②图文丝网印刷;③600*80*5;)会客厅标识(①5mm实心字;②电镀拉丝香槟金色表面镀黄古铜;③800*140*5;)等 | **** | 1 | 批 | 160280 |
| 评审专家: | 陈孟嶙、林瑞凤、米军生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采购人
代理服务费采用分段累加方式计算,根据《关于招标代理、工程造价咨询行业服务收费的指导意见》(闽招协﹝2021﹞32号),计算标准:100万元以内按照1.5%收取,100-500万元以内按照1.1%收取,最终服务费以中选金额为基数按上表中收费标准的50%计算,单次招采按上述方式计费不足4000元的,按4000元收费。
代理服务费缴交账户信息:
账户名:****
账号:3505 0189 4800 0000 0160
开户行:****银行****公司**东泰禾支行
合同包1:4000元
收取对象:采购人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磋商小组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对各供应商进行审查,各供应商的资格和符合性审查均符合要求。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名称:****
地址:**市**区城门镇潘墩路190号-637
联系方式:0591-****1863
2.采购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市**区红光路1号A栋308室
联系方式:0591-****1786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肖庆华、林未
电话:0591-****17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