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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各投标人
项目名称:**新媒体移动转播车项目采购
项目编码:****
现对原招标文件中部分内容澄清修改如下:
1、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修改为:2026年7月28日09时30分标书代写
2、节能、环保要求
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如所投设备属于《****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采购产品范围的(如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便器,****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供应商应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其投标文件无效。此澄清望周知,本次澄清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意义。标书代写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哈西大街399号
联 系 人:王经理
电 话:136****6631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岗区**大街88号
联 系 人:刘冰、么颖颜
电 话:0451-****5880-3092
授权企业邮箱:yw3@zzgj.****.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