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项目名称:********医院处方流转技术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 |
备注 |
| 1 |
****医院处方流转技术服务 |
1项 |
12万元 |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一)政策层面——****医院牌照
根据《****医院管理办法(试行)》****医院监管相关要求,****医院****医疗机构,并与第三方**方共同建设、****医院执业许可证。我院已于2022年9****医院资质,****医院由我院与******建设。因此,本次药店自助终端互联网购****医院在线诊疗服务的业务范畴,必****医院牌照**台开展。
(二)业务系统层面——现有功能复用与成本最优
****医院已通过“****”微信公众号实现挂缴查(预约挂号、在线缴费、报告查询)、线上复诊开药、药品配送等核心功能,并与院内HIS系统完成对接,实现数据互联互通。********医院平台的建设方和运维方,对现有系统架构、功能模块和技术标准最为熟悉。
****药店自助终端设备已完成患者选择医生并发起申请订单的功能建设。后续业务环节****医院平台基础上,****设备厂商完成接口对接开发即可实现全部业务需求,具体包括:
复用现有在线复诊挂号缴费功能,扩展支持自助终端支付;
复用现有在线问诊功能,扩展支持视频问诊;
复用现有HIS数据互联互通能力,实现申请单信息回写;
若更换第三方承建,则需另行采购上述所有已具备的功能模块,属于重复建设。
(三)使用与管理层面——避免系统割裂与双重体系
若采购第三方厂商承建本项目,医院将同时运行两套独立的互联网诊疗体系。
医生操作层面:我院医生已习****医院平台开展在线复诊业务。若另建新平台,医生需在两套系统之间切换使用,分别接诊不同渠道的患者,不仅增加工作负担,也易造成接诊遗漏或重复,影响医疗服务质量。
患者体验层面:患者通过不同渠道发起的互联网诊疗申请,将进入不同的业务处理流程,可能导致服务标准不统一、体验不一致的问题。
由****统一承建,可确保本****医院平台无缝融合,形成统一的在线诊疗服务体系,避免多系统并行带来的管理混乱和效率下降。
(四)系统技术层面——平台一致性与实施周期保障
****医院平台由****承建并持续维护,其软件源代码、数据库结构、接口协议等核****公司掌握。本次处方流转对接及自助终端系统对接工作,****医院系统基础上进行接口开发与功能扩展,必须基于现有系统的底层架构和技术标准实施。
非原系统承建商不具备在现有系统上进行二次开发的技术基础,若强行更换,****医院平台进行反向工程或推倒重建,不仅耗时耗资,更可****医院的正常运行,给已取得牌照和现有业务带来不可预估的风险。由原厂商实施,可保障系统平滑升级和业务连续性,确保项目建设周期最短、技术风险最低。
(五)法律依据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本项目属于上述第(一)款及第(三)款所规定的情形:****医院牌照的唯一性决定只能由原**厂商提供相关互联网诊疗服务;二是本****医院平台的功能延伸和接口扩展,需保证与原有系统的一致性和服务配套。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区浦沿街道浦沿路88号1幢3楼30689室
三、公示期限
2026年7月14日至2026年7月20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包括异议具体内容、事实、供应商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将异议情况反馈至采购单位,逾期提出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邓老师
联系电话:028-****4455
联系地址:**县**镇**路18号
附件1 单一来源采购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附件.单一来源论证报告-****医院处方流转技术服务.pdf